❶ 常用消防禁止標志有哪些
常見的消防安全標志有禁止火種、當心火災、火警電話、禁止吸煙、當心爆炸、滅火器、禁止煙火、消防梯、消防水帶、緊急出口等。
消防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邊框、圖象為主要特徵的圖形符號或文字構成的標志,用以表達與消防有關的安全信息。
商場、影劇院、娛樂廳、體育館、醫院、飯店、旅館、高層公寓和候車室大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緊急出口、疏散通道處、層間異位的樓梯間如避難層的樓梯間、大型公共建築常用的光電感應自動門或旋轉門旁設置的一般平開疏散門,必須相應地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在遠離緊急出口的地方,應將緊急出口標志與疏散通道方向標志聯合設置,箭頭必須指向通往緊急出口的方向。需要擊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鑰匙或開門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開板面才能製造一個出口的地方必須設置擊碎板面標志。設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應設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標志。
在下列區域應相應地設置禁止煙火、禁止吸煙、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帶火種、禁止燃放鞭炮、當心火災──易燃物、當心火災──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爆炸性物質等標志:
1、具有甲、乙、丙類火災危險的生產廠區、廠房等的入口處或防火區內;
2、具有甲、乙、丙類火災危險的倉庫的入口處或防火區內;
3、具有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堆場等的防火區內;
4、可燃、助燃氣體儲罐或罐區與建築物、堆場的防火區內;
5、民用建築中燃油、燃氣鍋爐房,油浸變壓器室,存放、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儲藏間內及其附近;
6、甲、乙、丙類液體及其它化學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上;
7、森林和礦山等防火區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❷ 常見的消防標志有哪些
如下圖所示:
安全疏散標識
1、疏散指示標識應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規范設置,並應採用符合規范要求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標明疏散方向。
2、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應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增設能保持視覺連續性的自發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
3、單位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走道、消防車道等處應設置 「禁止鎖閉」、「禁止堵塞」等警示類標識。
4、消防電梯外牆面上要設置消防電梯的用途及注意事項的識別類標識。
5、公眾聚集場所、賓館、飯店等住宿場所的房間內應當設置疏散標識圖,標明樓層疏散路線、安全出口、室內消防設施位置等內容。
(2)防火標志圖片大全擴展閱讀
消防設施標識
1、配電室、發電機房、消防水箱間、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場所的入口處應設置與其它房間區分的識別類標識和「非工勿入」警示類標識。
2、消防設施配電櫃(配電箱)應設置區別於其它設施配電櫃(配電箱)的標識;備用消防電源的配電櫃(配電箱)應設置區別於主消防電源配電櫃(配電箱)的標識;不同消防設施的配電櫃(配電箱)應有明顯區分的標識。
3、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閥門、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等場所應設置永久性固定的識別類標識和「嚴禁埋壓、圈佔消防設施」警示類標識。
4、消防水池、水箱、穩壓泵、增壓泵、氣壓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閥、控制櫃應設置提示類標識和相互區分的識別類標識。
5、室內消火栓給水管道應設置與其它系統區分的識別類標識,並標明流向。
6、滅火器的設置點、手動報警按鈕設置點應設置提示類標識。
7、防排煙系統的風機、風機控制櫃、送風口及排煙窗應設置註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識別類標識和「消防設施嚴禁遮擋」的警示類標識。
8、常閉式防火門應當設置「常閉式防火門,請保持關閉」警示類標識;防火卷簾底部地面應當設置「防火卷簾下禁放物品」警示類標識。
❸ 消防安全標志的顏色有哪幾種
紅色、綠色、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