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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申请卫生站需要什么条件图片

发布时间: 2022-12-21 10:58:03

㈠ 申请社区卫生服务站需要交什么材料

申请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首先需提出设置申请。申请条件为: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 3、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2、《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4、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证明;5、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证明;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批准设置后,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筹建,筹建完成后需提出执业申请。 申请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2、《医疗机构申请登记注册书》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3、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章制度;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㈡ 办理卫生许可证要带哪些证件呢

一、需要如下证件:

1、 申请报告;

2、 《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 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 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拓展资料:

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

二、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

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五、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㈢ 开社区卫生服务站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等材料。
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设置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初审,合格的报市卫生局审批。3、市卫生局自接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发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批准书》。
4、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申请人向市卫生局提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书》,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的发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按规定到同级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名义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活动。

㈣ 申请办村卫生室要什么条件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规定,个人或单位申请办村卫生室的条件有:

1、村卫生室的设立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

2、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

3、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要遵守《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作为村卫生室的医护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资格。‍

(4)学校申请卫生站需要什么条件图片扩展阅读

管理制度

门诊登记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疹、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着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传染病管理

1、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对全市“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消毒隔离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㈤ 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条件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 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科室设置

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四、人员配备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二)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 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五) 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技术操作常规。

(六)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七)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九)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十)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十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关制度。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八)提供康复服务。

(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十二)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三)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三、人员配备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制度

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