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受到严格的法律惩处。对于那些组织并积极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严重影响了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对首要分子,将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对于其他积极参与者,刑罚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可能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样,如果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导致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造成重大损失,对首要分子的处罚更为严厉,将处以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与者也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这些法律条文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确保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