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圖片版權費是多少錢
圖片版權費一般是按照版權中心公布的收費標准確認具體金額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且申請人一般需要在申請作品登記時,填寫作品登記表,一並交納登記費用。
【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八條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並交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託作品的委託人應出示委託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第九條登記作品經作品登記機關核查後,由作品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作品登記證按本辦法所附樣本由登記機關製作。登記機關的核查期限為一個月,該期限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登記的材料之日起計算。第十三條有關作品登記和查閱的費用標准另行制定。
⑵ 圖片的版權費用如何定價
說的侵權,到底有多少?
1.公司必須舉證所謂的損失,不是張口就要錢,
2.侵權的公司或個人,因為這個侵權有多少獲益,
3.律師們必須有素質有良心,目前幫著公司索賠的都是用慣性思維和做法,因為上一單「訛了」多少錢,就適用下一單....而接手處理被告侵權的律師大都建議「照賠」,都是假定當事人已有過錯,然後當和事佬大事化小! 悲哀
這種事越來越多,而且對很多不知情的個人造成很大傷害!有錯可以改,法律是維持正義,而不應該給少數「懂法」的人持續傷害無知的人們。
個人建議,要社會和諧穩定,真正做到普法的目的,必須合理酌情執行。很多知名作家畫家尚且公益慈善,為何這些攝影師以所謂作品被侵權,可以大行其道?!
⑶ 我有拍一些照片,想申請照片的版權需要什麼資料和多少費用啊
每個地區都有版權局的,申請時間一概一個多月,費用好像是300塊左右。
版權保護的重點是證明:什麼人在什麼時間擁有什麼作品,只要原創作者能提供這樣的證據就能保護自己的版權。現在每個地級城市基本上都有版權局,你可以通過版權局對你的作品進行版權登記證書的申請來保護自己的版權。不過通過版權局來申請版權登記證書一般要一個月到兩個月的時間,而且要交幾百塊錢的費用。
我推薦你使用由中國科學院國家授時中心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簽發的可信時間戳服務,他能方便快捷的證明你是自己作品的版權人,
可信時間戳已經得到了法院的認可,並且在很多圖片侵權的案子中得到了應用。
現在申請,即時生效!!!
⑷ 網路上的圖片版權費用一般是多少
我國著作權法中有關於合理使用的規定,其中規定了「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您提到的照片,如果使用量小,且符合以上的使用方式,就可以免費試用。如果您無法確定照片的作者,註明照片出處即可。
如果您要大量使用此類照片,就不屬於上述的合理使用了,這種情況下,要徵得照片著作權人的許可才能使用。否則構成侵權。
⑸ 作品版權費一般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文字作品版權文字作品版權費:對於著作權申請多少錢來說,官方的費用是300元,如果是過個著作權人同時申請一個軟體著作權需要副本的話每個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費用不需要每年交費,可以自己辦理或者找代理公司辦理,自己辦理的話付上面的官費就可以了,找代理公司辦理的話需要再交一些代理費給代理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⑹ 版權費大約多少錢
這個要看屬於那一類著作權了,比如書籍、電影等就相對高一些,攝影作品,音樂作品之類就便宜一些。主要看買賣雙方的商定了
⑺ 一般國畫版權費一般是多少
一般費用1000左右,不同城市價格也不同,如果是名畫的版權費,作者亡故後第50年之後就沒有版權了。
⑻ 一張原創圖片的版權費大概多少錢(有人想買我一個Q版人物的同人形
看用於什麼用途 用途不一樣,價值也不一樣,我一般是50-500元 如果永遠商業用途 按百分比提
⑼ 照片版權費一般多少錢
法律分析:照片的版權費需要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主要具體的金額他還是依據於雙方當事人關於版權轉讓簽訂的合同所進行協商確定的,因為根據我們國家著作權法當中的明確規定。照片它的版權費用是雙方自由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適用於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⑽ 如果自己的攝影作品,用於知名手機攝影軟體界面里,該如何定義圖片的版權費問題,一張收取多少費用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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