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何古代男人偏愛「三寸金蓮」的小腳
還是那句話,「裹腳」是惡習,是毒瘤!在所謂三寸金蓮的背後,代表著古代中國人的畸形審美!
吳月娘雖死,但是故事中那個腳踩出來的三寸蓮花,卻久久印在部分文人的腦海里,被他們冠以三寸金蓮的「美名」,並流傳開來。現代女性所穿前部尖尖、腳跟細細的高跟鞋或多或少都有點當年「三寸金蓮」的感覺。
當然,我不是在抨擊高跟鞋,因為審美這種東西,因人而異,更因時代而異。我們不能因為你覺得不美,就去反對它,詆毀他。
但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不管是裹腳還是高跟鞋,都會對身體帶來傷害,美如果需要以犧牲健康為代價的話,我反對!
『貳』 求圖片:我是十八歲女孩,我非常喜歡三寸金蓮小腳,請問,我用什麼方
不知道你現在的腳多大。 三寸小腳。 是裹出來的。 那腳已經變形了。 骨頭都已經殘廢了。 就是小時候裹著腳長大。 特別遭罪。我奶就是。 現在裹腳 。那腳丫 是小。 穿鞋也好看。 現在年級大了。 站不穩不說。 看著都疼。 現在女人的腳。 35. 36是最美的。 望採納。
『叄』 民國時的「小腳女人」,為何腳僅丈夫見過
因為在民國時期思想比較封建,而小腳女人,可以憑著三寸金蓮可以嫁給權貴,腳又從來不洗,所以只有丈夫見過。
纏足不僅嚴重影響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舊時裹腳的女子連正常的行走都成了問題,動必扶牆壁,拄著拐杖,有條件的人家還有婢女扶著,普通人家就只能忍受著痛苦。隨著時代的發展,纏足這種陋習已經被時代所淘汰,男女平等的社會也沒有了以足為審美點的觀念,現如今出了相貌是審美的關鍵外,心靈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外在美與內在美一樣重要。
『肆』 明明裹腳很醜,不方便,為什麼中國女人還要裹腳
「一雙小腳三寸蓮,作揖跪拜大人前」,這句話表現了中國古代男人對小腳女人的偏愛。為了迎合男人的喜好,女子纏足成了中國一項延續千年的陋習,從宋朝到民國,無數女子飽受纏足之苦。
除了裹腳布外,裹腳女子還必須要時刻穿著一種「高跟鞋」,這種鞋子能夠顯得腳非常小,並掩蓋醜陋的裹腳布,女子就算睡覺都要穿著它。纏足後的女子走路的步態會發生很大的改變,顯得十分輕盈。在古代男人眼中,纏足女子都是楚楚可憐的是淑女,這就是美感的來源了。
『伍』 原來人們裹小腳是什麼樣子(圖片)
如下圖所示:
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
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
足起始時間,卻始終是一個謎。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
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並且,唐代時期已有詩詞。
拓展資料: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
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
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
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1929
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並派專員落實。
『陸』 晚清老照片:這就是傳說中的「三寸金蓮」,站不穩、走不動嗎
剛剛開始纏足的女童。女孩在5歲、6歲的時候,就要用布條將稚嫩的雙足緊緊地纏裹起來了。在成長過程中,腳部骨骼逐漸扭曲變形,腳趾頭不是向前生長,而是捲曲著擠到腳心處。這導致女性站立不穩、行走緩慢,痛苦不堪。
纏足的年輕女子。在清朝男人的審美趣味下,女人的小腳被美化為“三寸金蓮”,甚至有人研究出一種“金蓮美學”。比如方絢就在《香蓮品藻》一文中說,最美的小腳具備這樣的特徵:“穠纖得中,修短合度,如捧心西子,顰笑天然。 ”這種惡俗的趣味真是令人費解。
女子展示小腳。男人的小腳審美綁架了廣大女性,她們被裹挾著不得不承受纏足的苦果。當時在民間存在一種情況,天足女性很可能找不到婆家。淮北一帶以前流傳著這樣的婚俗:“看新娘,要看腳”;“小腳才能嫁到好人家,大腳嫁到婆家會受氣”。這體現了當年的“大腳歧視”。
攝影師展示小腳。小腳使女性困於閨閣之中,不能參加生產活動,不能獨立謀生,成為男人的附庸。
『柒』 看了清朝女人裹小腳及其人的圖片後 表示相當惡心 心中美麗的古代賢惠女人頓時盪然無存.咋辦.悲催!
事實並非如此,根據該法(如下圖),清代的清裹足慚愧很快就有世界,女人必須裹足的要求,童鞋不悲催!
崇德虎7月奉誡有效地裹足他的國家,車騎入罪。順治乙酉,禁止裹足。康熙甲辰禁止裹足。戊申日,禮部題為恭敬的自由裁量權復舊章趙正德事情都察院左都楀師王檄稀疏的開放:順治十八歲前,女兒的民間不禁止裹足康熙三,必須遵守的法令,下屆政府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員會議的女兒出生後的第一年,禁止裹腳,它的法律所禁止,署建議,因為今年的第一個月內,部長的標題:第一年後,女兒出生後,如果非法的裹足,他的父親,有關人員支付的官員,士兵在兩次會議上,兵刑部,負責40塊板,流離失所的10家長不要曠日持久的警察,連枷月,責任40板;管基督,提出以下的文職官員知道那些迷失在聽官員的疏忽,士兵兩次會議,檢查立法的情況下出生的第一年,以前的過於嚴格,或混合,捏第一跳第一一年後,錯誤地牽連了無辜的,也是未知的,無相應的禁止。 「裹足自撤廢禁止。
---」清稗類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