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作放年假的心情說說
1、最幸福的事莫過於最愛的人就在身邊,還來不及思念又相見。把昨天的煩惱交給風,讓今天的感動化作笑容。給忙碌的心情放個假,讓平凡的生活變得快樂
6、新的一天開始了,早晨迎著太陽,新的一天開始不再睡懶覺,聰明的我,勤快的我,就連枝頭的鳥兒也在向我微笑。當你強大起來的時候,就有足夠的能力面對要發生的一切
㈡ 年假休的是上一年度還是當年的
年休假是修本年度的,應修2019.1.1-12.31的5天。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開始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㈢ 年休假從哪一年開始有的,具體怎麼定的,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假開始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條件是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職工在不同企業之間流動的就業的,連續時間原則上要求不能間斷,也就是說在適用同時需強調「連續工作」必須是無縫對接,即勞動者在進入新單位時工作日不能間斷,否則不適用該款規定。
㈣ 年休假從入職時開始算還是轉正開始算
年休假是從入職的時間開始計算的,即2010年3月份入職,在2011年3月工作滿一年後,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4)年假開始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㈤ 年假年周期起始日是按入職日還是每年的1月1日
每年的1月1日。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年度安排年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條例》和《辦法》規定的年休假安排周期為1個年度,該年度應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年假開始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㈥ 年假什麼時候可以休
職工享受享受帶薪年休假,條件是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是單位的義務,單位還要保證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收入與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一樣。
㈦ 年假怎麼來算每滿一年多一天
職工應休年休假的天數,可以多於法定天數,不能少於法定天數。
職工享有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是按照在不同工作單位累計工作年限計算的,不是按照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的。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是從第二年度開始享有。
如果2017年4月1日才開始就業,2018年3月31日之前是沒有年休假的,自2018年4月1日起享受帶薪年休假,2018年年休假=(2018年4月至12月份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具有年休假安排權,但跨年度安排應當徵得職工同意。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7)年假開始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㈧ 年假,從入職之日起,多久可以開始休年假,舉列子說明
首先試用期沒有年假,計算年假的期限是從試用期滿開始算的,有的單位例如公務員,試用期長達一年,那麼這一年不算在內。等到試用期滿開始計算,再過了一年才開始計算年假,這一年你就是有年假的。比如你2018年6月1號試用期滿,到2019年6月1日這個年度,你就是有年假的,你可以申請休年假了,至於什麼時候休,那就要看單位的安排了,申請以後批准。而且年假只能當年休,不能把好幾年的年假攢起來一起休。
㈨ 年假有效范圍期限是指每年12月底之前還是過年之前
年假有效范圍期限是指每年12月的月底之前,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9)年假開始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