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柳岩商场遛矮马,五万一只,她没拍什么戏,为什么那么有钱
柳岩很穷吗?她在事业上最少有三个角色,演员、主持人、歌手,电视剧作品二十部左右,电影作品二十多部,你说人家能穷吗?不比咱们强多了啊,一匹马而已,有啥养不起的,养一段时间不想养了,转手卖出去就是钱,不比买车保值多了啊!
钱多少如何定义呢?想不通,看过一句话,说是“只要活着,人生总会有办法。能吃饱,能睡好,有一份维持最低限度生活的工作,一定没问题。”这匹马就是生活以外的惊喜!
B. 一般肖像权多少钱一年
法律分析: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权。公民有使用本人肖像权的权利,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授权他人使用肖像权时的收费价格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其许可费价格属于市场自主调节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C. 公司邀请明星代言需要多少费用
像成龙、李连杰、刘德华、章子怡、赵薇、李冰冰、范冰冰、周迅等一线明星估计得上千万,二线的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总之知名度越高,代言费越高。
因为要拍广告,也用他们的肖像权,还要参加很多活动。哎呀,代言真的是最轻松又最赚的一个渠道了!
当然,不同档次的明星代言费也不同啦。
明星代言的本质是利用明星的光环效应(或称晕轮效应),即将某知名的、令人喜爱的、尊敬的、权威的人物与具体产品组合、嫁接、联系起来,将前者的价值转移到后者上面。
理论上,利用明星广告代言有三大优点:
1、将受众对名星的关注转移到对产品的关注,提高产品关注度和知名度;
2、利用受众对名人的喜爱,产生爱屋及乌的移情效果,增加品牌的喜好度;
3、通过名人的个性/形象魅力,强化品牌个性/形象。
正因为明星代言所具有的增加品牌知名度、喜好度和树品牌个性形象三大优点,令大小企业趋之若骛,几乎所有的大品牌都有明星代言人,似乎明星代言是一种必然选择。
不过,明星代言的三大优点,能够充分利用的公司本就很少,何况,明星代言本身还有难以克服的三大缺点:
1、明星往往是“流星”,多数明星当红时间不超过三年,真正的“刘德华,成龙,宋祖英”式的常青树非常少见,体育明星受生命极限的制约,“明星”寿命更加短暂。当明星成为“昨日黄花”时,其代言的品牌也代表着“过时,老化”。明星代言的时间风险很大。
2、不可控制的明星道德和健康风险。明星代言,意味着明星与代言的产品成为“命运共同体”,但是明星本人的道德和健康风险,企业本身无法控制;一旦明星有“八卦”绯闻,有三长两短,企业就跟着倒霉,而且没有任何可弥补的余地。
3、利用明星代言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明星代言的费用本就昂贵,配套的广告投放费用更昂贵,一般而言,广告投放应在名人代言费用的十倍以上。最近TOL天价(1000多万欧元折1亿多元人民币)签下足球巨星罗纳尔迪尼奥(小罗)代言液晶电视,就备受业内专家的质疑,液晶电视的利润本就微薄,TCL要多卖10万台(年度增长必须超100%)才能赚回明星的代言费。如果其配套的广告投入是代言费的5—10倍,就意味者TCL液晶电视的年度增长率要超500%—1000%,才可能赚回明星代言和广告投入费用,这种大投入无疑是一场豪赌,成功概率有多大,智者自明。
理论上,明星代言优缺点各半,实务操作中,优点难以充分利用,缺点却无法避免,要慎重哦。
D. 这也是爱情吗那是第几种爱情呢
这也是爱情吗?那是第几种爱情呢?
文/颜克
古立是尹律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而柳岩是柏城的小画家。虽然只是在这个小城,他们相遇的概率,真的很少。但一切的相遇,如果是命定,无论何时,以何种方式,都会发生。这也许是上辈子的债吧,只看谁是来还债的,谁是来收债的。一切开始都因为柳岩妹妹柳芳的离婚官司。
柳芳的老公罗磊是个伪君子,人前人模人样,背后,简直是个魔鬼。当初追求柳芳的时候,是被柳芳的歌声打动的,第一次听到柳芳在柏城春晚上唱歌,他就开始打听柳芳,一个男人如果想做什么,那动力是可怕的,为了追求柳芳,柳岩家,柳岩画室,他都成了常客。柳芳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本来对婚姻都没有想法了,女人啊,就是经不起男人的甜言蜜语。
婚后柳芳家人都以为这次柳芳找到了好的归宿,柳岩也替这个不省心的妹妹高兴。没想到婚后不久罗强的种种劣迹就暴露出来了。他们结婚不到一年有了孩子,大家都以为这个小家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平时看着还好的罗强,虽然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有了孩子后甚至连孩子都不过问,孩子晚上哭了他就抱着被子去另外的房间睡,他把自己的工资花完还要偷柳芳的钱,没有给孩子买过一个玩具一件衣服,他们和罗强父母一起住,除了柳芳上班的时候公公婆婆帮柳芳带带孩子,其他事情他们一律看不见。但这些柳芳都忍了,柳芳不能忍受的是罗强喝了酒后打她。第一次的时候柳芳就想离婚,她说她不能忍受打女人的男人。第一次婚姻因为丈夫吸毒被抓而离婚,这次,她以为遇到了个好男人,没想到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但看着孩子还小的份上她忍了。这些事情没有人知道,柳芳只有和姐姐诉苦,姐姐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在她们家,他表现的还算好,家暴的事,除了柳芳和姐姐知道,没有人知道。他发酒疯打她,酒醒之后就哭着给她道歉,种种发誓。可这样的日子却还在继续。一个月31天,他有30天都会喝醉,会有29天不同程度的打她。说他醉,除了醉的不省人事,其他时候他打柳芳从来不打脸,柳芳躲都没地方躲。柳芳想过离婚,但她也怕离婚了对她和她的家人影响也不好,最重要的是孩子尚小,看着孩子无辜的眼神,她想自己忍就忍了,一方面幻想罗强会改,另一方面她知道离婚他不会把儿子给自己,她不想儿子再有个可怕的后妈。
但最后一次家庭暴力,罗强把柳芳用绳子捆起来放到卫生间打,打累了他自己倒床上睡了。孩子在小床里哭睡着,柳芳在卫生间呆了一晚。那一晚,柳芳死的心都有了,决定离婚。第二天罗强醒来后给她松绑,道歉,她问孩子,罗强说不知道,她自己也晕了过去,不知道孩子去了哪里,她也不想问。罗强说什么他都听不到了,那天她没有力气去上班。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如行尸走肉一般。她只能去找姐姐,到了柳岩画室,姐姐在画画,柳岩知道发生了什么,打开妹妹的衣服,背上、胸上的皮带印,她哭着要妹妹离开,离开那个男人,离开那个魔窟,不顾一起。柳岩知道,再这样下去,妹妹会死掉的,以前身材圆润的妹妹,结婚前120斤,现在只剩90多斤,很多人问妹妹怎么减肥的,这不是减肥,这是被折磨的后果。
柳岩打听到小城最有名的律师就是尹律律师事务所的古立。她立刻约了古律师,正好他那天有空,她就拖着半死不活的妹妹去了律师事务所。柳岩以为古律师是个老家伙,没想到那么年轻帅气,看到他的简介,才知道他比自己大了10岁,但看着几乎和自己一样年龄。柳岩说明了情况,古律师问她们有没有什么证据,柳岩说妹妹就在眼前啊,这就是证据。可是,一次,不能成为家暴的证据,可是之前,柳芳的电脑被罗强拿去卖了,手机不知道摔坏多少个,她现在的手机连个录音功能都没有,除了姐姐,没有什么证据,可是姐姐又不能当证人。他让柳岩她们记录好这一次,要继续搜集证据。可是柳芳说什么也不再回那个家了。古律师说这样不行。就又教他们一些方法,也为了要回孩子做准备。
这之后的接触中古律师并没有柳岩想的那样古板,如果不知道他是律师,真的以为他是邻家大哥哥。后来知道他有个漂亮可爱的女儿,有时候也会带女儿去柳岩画室,因为她女儿喜欢画画。只是古律师的妻子因为难产不在了,所以他是孩子爸爸,也是孩子妈妈,却把女儿带的漂亮可爱。有时候柳岩会想这么优秀的他,怎么没有再婚呢?!他常常开导柳芳,让柳芳慢慢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柳芳没有回家的第二天,柳岩去抱孩子都不知道罗强把孩子藏哪里了,只是让柳芳回家。柳岩说他们结束了,柳芳不会再回去了。结婚三年,柳芳除了工作还带学生,加上嫁妆钱,到准备离婚前,柳芳手里没有一分钱。柳芳真的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恶,要受到这样的惩罚。柳芳开始上班的时候罗强还会去她班上闹,到最后她连班都不敢上。她们家他还是不敢去的,她们爸妈心疼自己的女儿,这次说什么都要离婚。
柳芳在父母的护理下脸色也好多了,心情也好了点,身体上的伤也在慢慢恢复,和古律师说话的时候有了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叫古律师“古哥”。柳岩看着妹妹好转了,心里自然高兴。
柳岩和丈夫说起这些,丈夫也鼓励妹妹离婚,但是丈夫在外地工作,也实在帮不上她们什么忙。罗强死活不同意离婚,古律师说如果没有家暴的证据,之前柳芳没有报警,没有照片、录音、视频,也没有妇联的相关证明,离婚走法律途径是很难胜诉的。
最后古律师通过种种方式,让罗强同意离婚了,但前提是要柳芳支付20万的离婚费。对这个伪君子,恶棍,他们实在无奈。柳芳是再也不愿意见那个小人了,她哭着要姐姐借给她钱和那个小人离婚,姐姐为了妹妹的未来也是凑了20万。当古律师和她们姐妹俩一起签了离婚协议的时候,柳芳和柳岩终于送了一口气。办离婚手续的时候柳芳净身出户,孩子也归罗强。但尽管如此,柳芳觉得新生活开始了,孩子毕竟是他的骨肉,他不会虐待的,她不放心也没办法,孩子也许她再也见不到了。但如果不离婚,她会死在他手上的。
离婚后,她们姐妹俩和古立成了好朋友,柳岩也很喜欢这个正直可爱的古律师,还给他女儿画过一幅肖像画,有时候她们四个人会一起去爬山郊游,如果古律师忙,柳芳会帮他带女儿。柳芳慢慢恢复了活泼可爱的个性,好像对生活又燃起了热情,也许是因为对自己孩子的思念,她对古立的孩子格外好,有的时候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柳岩也喜欢古立的女儿,像个小天使一样,因为身体原因,她一直没有孩子,她也把小古当自己的女儿,但他和古立对视的时候,却常常从古立眼里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有时候是躲闪。她说不出去是什么,只是这种感觉很特别。
后来妹妹说她喜欢古律师,但又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柳岩当然鼓励妹妹去大胆追求。柳芳表达自己爱意后,却被古立拒绝了,他说他只当柳芳是个小妹妹,去关心和保护,为了小古立,他还不想考虑再婚。
柳芳伤心极了,有一次柳岩单独约了古立,想给妹妹说情,没想到古立却说他喜欢柳岩,他说第一次见到柳岩,就有莫名的激动,他安奈自己快速的心跳,脸红的甚至去洗脸。但他知道柳岩有家庭,所以他不能说,他尽力帮助柳芳也是因为喜欢柳岩。
他说他常常在心烦的时候把车停在柳岩画室不远处,看着柳岩偶尔出入,就会心情平静。没想到小古立也喜欢她们俩。他没有再婚的原因就是怕后妈对小古立不好。可是她们俩对小古立就像对自己的女儿,可是对柳芳,他从来没有其他想法。他说柳岩会常常出现在他梦里,他幻想和她未来的生活,但他知道这很过分,柳岩有家庭,为此他很愧疚。如果不是柳芳的表白,他想他永远不会说出去的,但他真的没有办法爱着柳岩却和柳芳在一起。
那天古立从背后抱着柳岩的时候柳岩没有动,他说梦想终于实现了他此生无憾了,他松开柳岩的时候说了声对不起离开了,看着古立的背影,她终于知道了自己对他不一样的感觉也是出于爱,她对小古立的爱也是对他的爱。但她有家庭,丈夫对她很好,虽然他们没有孩子,但丈夫从来没有表现过一次对她的不满。有这样的丈夫,她还有什么奢望呢。
分开后柳岩没有和柳芳说起这事,只是感叹妹妹的命运为何如此。
后来古立带女儿去了大城市,她知道他离开的原因,这也是爱情吗?柳岩不知道。
后来柳芳也去了南方,她想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这里没有一点她留恋的,除了姐姐和爸妈,但爸妈有姐姐的照顾,她也放心。
古立的名字在柳岩的手机里成了一个符号,一个也许永远不会拨通的符号,这也是爱情吗?那是第几种爱情呢?
2015.11.23
E. 使用明星图片做头像是否侵犯肖像权
法律分析:不算侵权。用别人的照片当头像并未营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F. 急急急!!!在线等!!!做装饰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一年的肖像使用权 多少钱
普通人做代言费用肯定很少的!看他公司规模了,大公司你可以开价要点,上万元吧,小公司你就少要一点,你自己衡量吧。老百姓又不是大明星,有人请就不错了
G. 肖像代言费在10万左右的明星艺人联系
重活好声音张磊
H. 跪求柳岩PS图。
柳岩还需要PS吗?已经够大了
I. 明星肖像权一般多少钱
买明星照片是作为明星代言里面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肖像授权使用,可以授权企业用明星本人的肖像在产品包装、画册、杂志、报纸、海报、车厢内外、地铁、产品提袋、灯箱、店头、店内、专卖店、吊旗、网络等合法的广告载体做平面广告宣传。
明星肖像授权形式价格低,受众率广,企业商家认知度高。所以每一位的价格各不一样,一般3-30万不等
J. 柳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