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信用社原始股现值多少钱
法律分析:这个说不准的,原始股的票面金额一般的为标准的1元/股,它经过了多次的分红扩张和各种累积,这个需要到公司去直接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⑵ 83年农村信用社发行面值1元的股票现在能卖多少钱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很值钱的,20到30万吧!卖出去让别人做收藏!
⑶ 谁知道1983年的农村合作社的股票现在值多少钱
已经不值钱了,前一段时间新闻有说关于农村信用社股票的新闻,30多年前十几块的股票现在才给换几千块。已经严重贬值。如果按实际的计算10块股票到现在应该是十几万左右。但是人家不给换那么多,信用社只给按国债的利率计算。有这样的新闻你可以搜一下
⑷ 因急需钱用,想卖农村商业银行的股金,请问现在是多少钱一股,
农村商业银行未上市的股金,现在的市值大约在2.2至2.3元左右。
拓展资料
一、2021农商行股金分成几许?
股金分成前三甲:均为广东省内的农商银行,顺德28%、南海27%、东莞26%。
分成高于20%的另有:重庆,湖南桑植,广东中山,广东鹤山,广东惠州,广东博罗,河北安新。
地区悬殊:广东省整体分成程度较高,贵州、安徽等地的整体分成程度绝对较低,但广东也有个体处所(陆丰、廉江)很低,分成程度的悬殊仍是很大。
分成方法:大部门农商银行都接纳全体现金分成,也有部门农商银行接纳“现金分成 转股”。正常来讲转股的分成方法的理论分成程度会更高,如某个农商银行的股权买卖代价为2元每股,那末转股5%,理论至关于现金分成10%。能否接纳转股份红方法,正常看能否必要普及本钱富足率目标,要是本钱富足率目标较低,就会思考接纳转股的方法增多本钱金,普及本钱富足率。
二、农商银行到达甚么前提能力上市?
起首,要做到切合羁系部分的请求。羁系部分对拨备笼罩率和本钱富足率达不到划定的屯子银行有明白的分成制约。凭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对于屯子中小金融机构2015年度利润分派羁系无关事变的关照》划定,“思考隐形不良后存在拨备缺口、本钱富足率未满意过渡期最低羁系请求,本钱富足率低于9.8%的屯子名誉社及低于10.5%的屯子银行,不得现金分成。”
这一划定在很大水平上会影响部门农商行没法兑现现金分成,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农商行的相信,有大概还会激发荣誉危险。以是岂论是在达标的历程仍是在包管投资者对农商行的相信方面农商行都要做好富足的筹备。
其次,办理面对的题目,拟定迷信可行的上市企图。农商行上市将碰面临诸多题目,好比列队银行数目过量,主板市场上市请求前提随之增高;而且多只内银股赴港上市后,投资者对赴港IPO的小银行(尤为是农商行)投资志愿不强,影响IPO认购,市场影响力也不能敏捷缩小。这些都是必要隆重思考,拟定迷信的上市企图躲避危险,能力在上市的路上走的更远。
末了,要满意农商行在金融市场上的非凡性。因为农商行属于金融机构,中小型农商行在三板市场的流畅和其余三板挂牌公司有所分歧,股权让渡比例和对接转板上不能像其余公司那末随便。是以银监部分对付切合前提的屯子金融机构在新三板上市也持“隆重撑持”立场。要清除这些主观身分,农商行必需要做的更好,筹办的更充足,有气力就有影响力。
⑸ 中国农村信用社股票多少钱一股
目前中国一些地方的农信社通过扩股向社会发行的股票从面值1元发行价2元左右,已经经过转送爆炒到几十元,听知情人说,这些股票一般不分红,而只是采取“送股”方式,将股票拆分,目前市净率已达几十倍,而现在上市银行的市净率还不到2倍,同时农信社的资产质量、呆坏帐、抗风险能力也是和上市银行不可比的(上市银行要好的多),而目前这些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还在私下进行,缺乏监管,很多参与者都是些城镇居民或农民,根本不具备起码的金融和价值评估常识,所以中国农村信用社的股票已经潜藏巨大的风险!
⑹ 农村信用社的股金原始股,现在一股市面上抵值多少钱
原始股要看有没有进入产权中心的交易系统,如果有,那么市价就是产权中心的价格,如果没有,按企业回购的话,那么就是面值
⑺ 我有一张信用合作社股票,1983年的,面值2元,这种股票大约值多少钱
要看当时发行数量和现在信用社规模,就像现在雷曼的股票连个汉堡都不值,换句话说如果当年你有一股可口可乐的原始股现在就是百万富翁啊。
⑻ 88年农村信用社40元股票值多少钱
88年的农村信用社的40元股票,现在已经不值钱了,已经没有意义,农村信用社已经不复存在
⑼ 88年40元农村信用社股票值多少钱
88年40元的农村信用社股票,到目前为止应该一文不值,只是有一个收藏价值
⑽ 农村信用社股金多少钱一股
法律分析:农村信用社未上市的股金,现在的市值大约在2.2至2.3元左右。
法律依据:《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农村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村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