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读《狼王梦》有感
读《狼王梦》有感1
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陛下有一本狼王梦,狼王梦主要讲了一个母狼想把自己的四个儿子其中一个成为超狼也就是狼王,因为有一个狼崽在暴风雨中死去,所以母狼的希望变小了,母狼就开始培训最大的狼崽黑仔,让黑仔吃动物的心脏,培养黑仔的勇气,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回来的时候看见黑仔在洞口站着,那是黑仔才半大,一般狼崽在确定是母狼的气味才敢出来,而黑仔的勇气是普通狼崽的两倍,还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有一只野兔从洞口爬过刚巧被黑仔看见了,于是黑仔就出去抓野兔的在一公里左右才追上野兔,把野兔带回了洞里,母狼很是高兴。
可是黑仔在玩弄松鼠的时候被金雕抓走吃掉了。
母狼得知黑仔死后就开始培训蓝魂儿,又要把蓝魂儿培训成狼王,蓝魂儿胆识和智慧都很好,在冬天狼群没有食物吃得时候,蓝魂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把狗熊引出了洞,只要狗熊到了雪地上狼就有足够的智慧战胜狗熊,需要指出的是进去的狼非死即残,可是蓝魂儿却丝毫没有受到伤害就把狗熊引到了雪地上,蓝魂儿得到了珍贵的半颗熊心。
可是蓝魂儿最终死在猎人的陷阱下。
双毛在争夺狼王位上死掉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希望越大失败就越大,做什么事都不能急于求成,不过动物都有至高无上的母爱。
读《狼王梦》有感2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头名叫紫岚的母狼,她在绝境中生下5只小狼崽,她希望她的小狼有一天能成散宴为狼王,于是做了很多的努力,可是小狼们不是被金雕叼走,就是被袜掘烂捕兽夹夹住,一个个都离她而去,最后她为了子孙们的安全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对孩子的母爱随处可见,当我看到她的二儿子被捕兽夹夹住后,她选择自己亲口咬死儿子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是多么的痛苦,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应该是一种另类的母爱吧!
当我看到紫岚对双毛的教育时,又觉得有点残酷,可是如果她不这样做,双毛就无法改变他懦弱的性格,为了双毛她甚至成了一条跛脚狼,可是她没有后悔。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在生活上总是对我无微不至,可是在学习上却对我很严格,只要我做作业不认真,就会得到她严厉地批评,有不好的坏习惯也总会不依不饶地督促我改正,为了提高我的学习成绩,她又放弃休息时间风雨无阻地送我去培训班。我知道她和双毛的母亲一样,对我们抱着期望,希望我们长大后有出息。
看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她们对孩子的苦心,做为孩子的我们应该更加努力不去辜负她们的希望。
读《狼王梦》有感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书名是《狼王梦》,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使我不禁深有感悟!
瞧!伴随着母狼紫岚与大白狗的搏斗,五只可爱玲珑的狼崽子也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分别为: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媚媚,不幸得很,还有一只狼崽子还没来得及起名,就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离开了世间。
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泪水,深深地替紫岚感到惋惜。下面的故事更是引人入胜,可是,每当这三只公狼快要成为狼王是,厄运就降临在它的身上,唉!黑仔被大金雕带走了,蓝魂儿不幸踩中了捕狼夹,双毛就在快要成功时被老狼王洛戛咬死了。
悲痛欲绝的紫岚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狼王梦,她与大金雕搏斗,瞎了双眼,同时也为自己的儿子——黑仔报了仇,自己与大金雕都在搏斗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临死前,她把希望寄托到媚媚的后代身上,希望他们不断地努力,实现自己的狼王梦。
然而,紫岚那勇于拼搏、坚持不懈、在逆境中毫不放弃的可贵精神难道不值告漏得我们学习吗?
所以,在我们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和挫折,更加不应该放弃,应该敢于挑战、坚持到底,你总有一天会迈向成功的大门。
读《狼王梦》有感4
《狼王梦》是一部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一只母狼如何培养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大自然生存的狼群,刻画的淋漓尽致。
在日曲卡山上,有一匹优秀又美丽的狼紫岚,它生下了四只小狼,它们是狼群中最优秀的狼,它们继承了狼群中的优良血统,紫岚立志把它们培养成草原上唯一的狼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噩运总降临于紫岚的头上,大儿子被金雕吃掉。二儿子死于了猎人的兽夹。紫岚把希望寄托给最后的一个儿子双毛,在即将成为狼王的一瞬间,被狼王的一声吼叫,被吓的魂飞魄散,最后被狼群分尸而食。自己唯一的女儿媚媚也背弃了它。最后抱着遗憾永远离开了尕玛尔大草原。
读后我一直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会因为狼王梦而失去生命,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梦想,有些人为了完成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包括他们的生命,紫岚不惜生命,用它的智慧让他的儿子当上狼王。每一个家长都望子成龙,希望他们的孩子成为人群中的姣姣者,所以他们为我们付出了很多,用他们的双手和汗水,让我们不输在起跑线上。我妈妈也不例外。她总要求我书写要整洁,不看电视、电脑等啦,写作业要又快又准确啦,等等很多事情。我很烦,有时候还抗议。可是我读了《狼王梦》以后,我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也明白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
读《狼王梦》有感5
生活中,我都没有看见过一匹狼,但是一匹真正的野狼不止凶残暴怒,还经历过生死。《狼王梦》这篇文章描写了一匹母狼可怜可泣的生活。
文章中,有一只善良的母狼叫紫岚。这只母狼爱上了一只英俊、帅气的公狼。不过多久,这匹公狼就死去了。紫岚却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然而,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坐上王位。但是,有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便冻死了,剩下三匹小公狼和一匹小母狼,紫岚要把这三只小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他们的命运那么凄惨,头狼黑仔因为小时候对世界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不慎落入了猎人的手中。最小的狼在狼王搏斗时,最终惨死在众狼口中。紫岚这样破了它的狼王梦,紫岚后来为了保护小母狼,与其同归于尽,这样了结了自己和公狼的心愿。
我看完了《狼王梦》,我深刻地感受到,母狼紫岚好惨好惨,为了保全狼崽生命都勇于牺牲自己。母爱是无私的。紫岚的狼王梦,令人赞叹不已。在这个梦中,我感受到紫岚为儿女的爱,留下悲伤的泪……
生命中在于顽强竞争生存是永远不会改变。有梦想的人,从来不在困难面前低头,而是在于坚持和拼搏。
读《狼王梦》有感6
根据刘晓老师的安排,这个学期五.一班把《狼王梦》确定为师生共读的书目,并且要求确定一至四本家庭共读书目。我们家将《哈里波特》系列丛书确定为家庭共读书目,于是乎,在晚上做完功课和家务之余或是在周末闲暇之时,我们一家三口都手捧书本读得是不亦乐乎。
记得有一天,我在读《哈里波特与魔法石》时,星翰正在读《狼王梦》,读着读着我听见星翰发出了清脆的笑声,过了一会又有了抽泣的声音。这极大的钩起了我的好奇心,是什么内容这么引人入胜?于是,在星翰读完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了这本原不在我阅读计划内的《狼王梦》。
这果然是本好书,它以母狼紫岚实现狼王梦为主线,从丈夫、大儿子、二儿子到小儿子,一个又一个地让她希望破灭,但她仍未放弃,她还要用生命为女儿的狼孩们铺开一条通向狼王宝座的路。紫岚是伟大的,她为了梦想,舍弃了自己的爱情,克服了自己狼的,甚至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但紫岚也是自私的,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狼子们在她过高的期望中残酷、扭曲地成长,她将自己的梦想强加于它们,使它们没能过上正常狼的生活,没有体会到一丝平常的幸福,最终让它们过早地失去了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我想到了现在的家长们,想到了自己。是啊,哪个家长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自己不也是希望孩子能够优秀,再优秀点?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成龙了呢?是每次考试第一名,还是特长最多,还是成为神童?成龙的形式有很多种,我认为关键是要看孩子适合的是什么,孩子是否能从中感到快乐和幸福,是否是他自己的想要的那种努力和成就感。做为一个母亲,不能象紫岚那样疯狂,不能象紫岚那样强求孩子。从今以后我要时刻以紫岚为警示,努力做一个好母亲,要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还要充分激励起孩子的上进心,要让孩子过一种自己想要的生活,努力并快乐着,只要孩子是努力的、是积极的、是上进的,哪怕他只是一个最平凡,最普通,没有一点耀眼之处的孩子,我也会为他而骄傲着,感动着。
读《狼王梦》有感7
从三年级开始,我就开始读被称作动物大王的沈石溪伯伯创作的书,我最喜欢《狼王梦》。《狼王梦》这本书扣人心弦,使我仿佛身在狼群之中。里面有一只狼叫紫岚,它的伴侣黑桑在一个恐怖的鬼洼谷,被一头野猪的獠牙刺死了。从此,紫岚过上了不幸福的日子,为了让宝贝生存下来,紫岚拼了命地捕捉食物。有的人说,紫岚是个被权利而扭曲的狼,而我却被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她花了很多很多的心血塑造自己的孩子,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婚姻。几颗大牙在救蓝魂儿的时候被捕兽夹夹断了,培育双毛时脚被摔断了,变成了一只丑狼,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也为孩子扫除了老雕这个隐患,她一点一滴地为儿女无私奉献着,这就是博大的爱。
在生活中,好多的家长不也在为望子成龙付出着许多的代价,白天送子读书,晚上准备晚饭,关心儿女读书情况。默默地奉献,却不图回报。狼们不懂珍惜,可我们是高智商的人类,我们也要为我们的父母分担、分忧,赶快行动起来,给辛苦了一天的父母倒一杯清凉可口的菊花茶。
读《狼王梦》有感8
前不久,我读完了沈石溪创作的一本书——《狼王梦》,终于,我明白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母狼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这位母狼叫紫岚,她在一个刮着狂风下着暴雨的下午产下五只小狼崽,,可其中有一只狼崽在这恶劣的环境下不幸夭折了,暴雨后,没东西可吃的紫岚分泌不出乳汁来喂养剩下的四只小狼崽,看着饿得嗷嗷叫的孩子,她只能下了决心忍痛吃下那只死去的小狼崽,让其余的孩子活了下来。紫岚想让他们能成为狼王,实现她丈夫——黑桑生前没有完成的愿望,可事与愿违,她的孩子一个接着一个死去,让她伤心不已,当她的最后一只小母狼——媚媚分娩那天,紫岚去世了,但是她没有遗憾,因为留下这些小狼崽,也许其中总有一只会成为下一代狼王吧!
我读完这本关于母爱的书后,才真正领会到母亲对我们的爱是多么伟大,她不求回报地关爱我们教育我们,也就是希望我们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我们回报了多少?母亲的每一句提醒,在我们心里就都变成了唠叨,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以前的不耐烦对母亲的是多么大的伤害啊!从现在开始努力,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前进,不让母亲失望,同时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看完这本《狼王梦》我理解了母爱的.意义,明白了长大以后要回报养育我们的父母,让我们伟大的母亲一生没有遗憾。
读《狼王梦》有感9
一天,我在书店买书。我的眼睛像雷达一般在精密地搜索着令我感兴趣的书。
突然,我的目光定住了,那本书名叫《狼王梦》。一看这名字,我预测是写一群野狼为了争夺“报王”这一霸主地位凶残搏杀的故事,但是我一打开目录,就被那些小题目给吸引住了,有“绝境分娩”、“培养黑仔”、“m洒碧空”等。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我毫不犹豫地将这书买了下来。
读着读着,我爱不释手。好几次吃饭,爸妈叫我,我都不忍心将《狼王梦》放下。看完一章,我急切地想接着看下面的故事,我从来都没有这样痴迷过。没几天时间,我就将整本书翻了个遍。合上书之后,还意犹未尽。
如果仅是单单的殴打、血腥的场面,那就不值得我大费周章地来写读书笔记了。那么究竟是什么,像磁石一般,把我的兴趣牢牢黏住了呢?——那就是我从中感受到了狼的世界里也有情的存在,也有爱的教育。
最先吸引我的,是母狼紫岚身怀狼崽,为了生存,在一块岩石上与大白狗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斗”,一方是爱子心切的母亲,一方是忠诚于主人的狗。那场面既惊心动魄,又充满着智慧与耐心的挑战,最终紫岚斗智斗勇,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这场“生死战”的胜利,但是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一次又一次忍饥挨饿艰辛护送孩子回家的途中,最小的狼孩被活活冻死了。这对人类母亲来说,是巨大的灾难,狼也不例外。
还有黑仔,狼王第一候选人,幼年时便有一腔热血,勇敢、坚强是它的座右铭。一次紫岚外出时,它便孤身闯丛林,靠自己的强壮吃到了可口的食物。可是,紫岚面临着一个考验,究竟是制止黑仔,还是任南它发展?在巡查了周围的环境后,它放心下来。可是它哪知道,还有来自天空的威胁。终究,“超狼”黑仔死在了可恶的金鹰爪下。
接下来,“狼王”的希望降落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又一只超狼,从小便雄心壮志,不甘心比别的狼落后,在各种逆境中,一次又一次地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在食物争夺战中,与黄犊争得你死我活,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赢得了胜利。此后,每次去捕猎,它总是首当其冲。但是,不幸的是,不动脑筋的蛮干,它终于被人类的捕兽夹逮住,而命丧黄泉。
紫岚的“狼王梦”一次次破灭,但是它仍不放弃,寄希望于双毛。双毛,一只自卑的狼,生活在别人的影子下,幼年时期的自卑感并未消除,反而一层一层加重。不过,在紫岚的刺激下,它的狼性爆发了,勇敢地杀死了黄犊。可紫岚哪知道,双毛的自卑心理并没有清除,而是藏在了心底最深处的某一个角落。当双毛越来越勇猛的时候,在紫岚的精心设计和安排下,双毛和真正的狼王洛戛来了一次争夺狼王地位的生死搏斗。就在最后关头,狼王洛戛的高声一吼,出人意料地再次激活了双毛的自卑心理。双毛无奈地死在了洛戛的口中。
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只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狼孙的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紫岚选择了跟那只曾经杀死黑仔的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就是这样,是凶残的,血淋淋的,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但是,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我读懂了:紫岚是可悲的,但是它作为母狼,像人类一
样,也是有温情的!
读《狼王梦》有感10
今年寒假,我自主读完了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名虽为狼王梦,实际描述的是一匹母狼为了圆梦,养育子女的苦难经历,很悲壮。我从中读出了母性的温柔慈爱和无私执着,内心充满了钦佩和感动。
主人公紫岚是一匹母狼,年轻时爱着黑桑这匹公狼,期望着它成为一位狼王,并为此不择手段,不幸的是黑桑意外殒命。紫岚放下悲痛,为黑桑生下来五个孩子,有一个还在暴风冻雨中夭折。她全心培养着另外幸存下来的四个狼崽,三公一母。老大是黑仔,长相同生前的黑桑差不多;老二是蓝魂儿,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老三上半身的毛色是黑色的,腹部和四肢呈褐色,所以其名为双毛。最小的母狼崽叫媚媚,长着和紫岚一样的一身紫色的皮毛。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什么都不怕,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因为她有她的狼王梦,她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下一代。
起先,紫岚把全部精力和期望放在黑仔身上,可谁知道,黑仔起却被金雕叼走了。之后,它又把蓝魂儿培养成才,蓝魂儿胆子很大,在狼群中见到一头羊时,它的速度最快,第一个扑上前去,结果被捕兽夹子夹住了,失去了自由和生命。在那天夜里,紫岚把它咬成两段,叼走埋了起来。仅存的公狼崽双毛有严重的自闭症,但是在紫岚和媚媚的欺凌和压迫式培养下,终于变成一匹真正的公狼,并且凶狠的把紫岚的腿都咬断了。它渐渐有了“狼王”影子,媚媚和紫岚天天在它的身旁做“跟班儿”,对它关爱无微不至。
㈡ 母狼兽雕作品闻名于世的原因是什么
埃特鲁里亚人创作的最着名的雕塑是青铜雕刻《母狼》。《母狼》这件兽雕作品作为罗马城徽闻名于世,它表现罗马建城的传说故事:特洛亚人被希腊人打败后,特洛亚王子逃到意大利半岛台伯河入海口的一个拉丁人王国,并被国王招为女婿。他的后代创建了阿尔巴城。经过几代相传,到努米托雷王时,他的弟弟阿穆利奥篡夺了王位并驱逐了兄长,还逼迫侄女西尔维亚充当女司祭。后来西尔维亚与战神马尔斯相爱生下一对孪生兄弟——罗慕洛斯和瑞穆斯。阿穆利奥得悉后杀死了侄女西尔维亚,并将孪生兄弟抛入台伯河里。
由于河水突然下降,婴儿搁浅于并猛河滩,哭叫声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狼用自己的乳汁哺养了两个孩子。孩子长大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便杀死了仇人,迎回了外祖父,创建了罗马城。罗慕洛斯成了罗马城的第一位统治者带枯。埃特鲁里亚人依照这一传说雕铸了一条青铜母狼。公元16世纪时意大利雕刻家又在母狼腹下补雕了两个吃奶的婴儿,从而使这尊雕像完整地表现了罗马建城的传说。
母狼雕像形体结构严谨,形象高度写实,雕刻家并没有表现狼的兽性,而是着意塑造它圆浑丰满、具有母爱的人性特点。两只饱满的乳房充满乳汁,正慈母般地蠢蔽洞哺育孩子,显得可敬可爱。对埃特鲁里亚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尊民族历史的纪念碑。
因画中内容是祀奉酒神提奥尼索斯的一种秘密宗教团体仪式而得名。画中的人物除酒神和他的妻子阿里阿德尼以及山林神萨提洛斯、带翅膀的女神外,都是参加秘密宗教仪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动态各异,或站或坐,或静或动,高低错落,很有节奏感。值得注意的是,人物造型已使用明暗法,立体感很强。人物动态具有希腊雕刻样式,可见希腊艺术的决定性影响。
㈢ 狼和狈的传说
我不知道你想知道的是什么样子的传说,但你可以看看这个,讲的
“狼和狈”,也算是'狼狈为奸"的一种新解,不离不弃的爱情故事,很令人动容。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f826c20100fm16.html
传说中狈是一种前腿短后腿长的动物,但是狈自己不能行走,只能是靠爬在狼的身后,借助狼来行动.一般狈是不行动的,他只给狼出谋划策.如果狼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才把狈背出来,让狈做他的军师,狈是靠吃狼打猎来的食物来生存的。狼是一种比较凶残的动物,狈是一种大脑非常机灵的动物.大家常常用狼狈为奸来形容狼和狈结合。但是,有一天一群猎人洞培旦解开了个古老的传说,殊不知在这传说的背后揭示了一个美丽的动人的爱情故事。
茫茫的草原披上了厚厚的白雪,一群饥饿的狼群,在呼啸的风雪上中寻觅可以充饥的食物。灵敏的嗅觉叫狼群闻到了血腥,饥饿的狼群向血腥扑去。一只头狼第一个在雪地上发现了一块血淋淋的鲜肉。这只头狼眼里充满了血丝,口水从他的嘴角淌下。他贪婪的盯着这块肉,可是他强忍着饥饿守候着这块血淋淋的美食。后面的狼围了过来,由于狼群森严的等级制度,所有的狼看到头狼没有吃,大家也只能在原地蹒跚。
一会,一只美丽的母狼迈着优美的脚步,抬着高傲的头,来到了头狼的面前。她低下美丽的高傲的头颅,用脖子去摩纱头狼的的身体,嗲嗲的低声鸣叫着。头狼幸福的闭上了眼睛,头仰向天,一声长啸,表示了他的满足。而后,他示意母狼先去吃这块鲜嫩的美食,这块肉仿佛是献给母狼的玫瑰。母狼低头撕咬着鲜肉,突然啪的一声一副夹子夹在了母狼的前腿上,嗷。嗷。母狼痛苦的嚎叫着。
狼群被惊散了,头狼围着母狼焦急的转圈,母狼曲卷在地上眼里充满了恐惧和哀伤。喉咙里发出阵阵哀鸣。鲜血从她的前抓上流出,她颤栗着,身体痉挛着。头狼愤怒的仰天长啸,其他公狼也同样长啸不止。无奈,他们没有能力打开着加着母狼的夹子。最后他们采用了最残酷的、最原始的方法,那就是把母狼生生的从夹子里拔了出来。可是,美丽高傲的母狼却失去了前腿。母狼昏迷了,其他的狼围着她悲鸣了一阵都静静的走开了。
头狼没有走,他知道他走了,可爱的母狼就会死去。他也知道,他离开了狼群就意味着他失去了首领的低位。也许,他永远会成为草原上的孤独的狼。但是,选择了爱情,选择了母狼。他卧在母狼的身边,把诱饵的肉细细的嚼碎,慢慢地喂到了母狼的嘴里。母狼苏醒过来。可是她的前腿在也不能动了,头狼用他那长长的舌头添食着母狼的断腿。唾液里消炎阵痛的物质叫母狼的痛苦减轻。头狼把母狼背在背上,缓慢的离开了草原。
春天来了,羊群又出现在草原。吃饱了的羊群会在傍晚回到羊圈。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只健硕的狼进到羊圈叼起一只肥嫩的小羊,跑到了山坡上。圆圆的月亮正好升到半空,牧民们也就在这时看到一只昂首挺立的狼背后背着一只似狼非狼的动物,大家就传说这是狈。时间久了,大家把对狼的愤怒迁怒于狼身上背着的狈。久而久之就有了狼狈为奸的传说。
这天,几个猎人在狼出么的地方埋伏。当月亮升起的时候,狼背着母狼来到了山坡上。头狼要去给母狼觅食。母狼依依不舍的依恋这头狼。两头狼缠绵着难舍难离。突然。母狼发中漏现了猎人的枪口。她用身体挡住了头狼。砰。枪响了。子弹飞快的射进了母狼的身体。头狼愤怒了,他向枪响的地方扑去。砰。砰。连续数枪。头狼倒在了血泊里。
猎人围了过来。两头狼拼了最后的一点力气,相拥在一起,最后一起死去。当猎人想把他们分离的时候,却发现,被子弹炸开的母狼的肚子里,还有两只胎死在腹中的未成型的狼崽。猎人们被着悲列的场景震撼了。最后。破例那两只狼葬到了一起。
现在,在宁静的夜里,月上中天。马头琴的声音往往伴随着狼的哀鸣。月光下,也总会出现健硕纳扰的公狼和美丽的母狼的身影。慢慢地他们融化在初生的朝霞里。
㈣ 关于敬畏生命的一些素材,,越多越好,,,急求
1法国人阿尔贝特•史怀泽,被爱因斯坦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创立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他认为,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的大事。“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
2敬畏生命
张全民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角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着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地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在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卑劣,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里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只有当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只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不仅仅因为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原载《散文》)
3魏霞于2005年被查出患有恶性脊髓瘤,丈夫无法接受着残酷的现实,带着女儿离她而去,70岁的妈妈照顾着她。坚强的她,用微笑回报关心她的人。今年8月4日,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魏霞被送到武汉长航总医院治疗。期间,她签订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主动将心脏、肺、肝、肾、胰腺、眼角膜、骨骼、皮肤等器官连同遗体一起捐献。
2010年11月17号,魏霞安然离世,年仅33岁。她的器官和眼角膜很快用在了三个重症病人身上,8000平方厘米皮肤被珍存起来,可以挽救3到5名烧伤患者的生命。魏霞走了,她的精神财富长留人间。最后,让我们一起来重温魏霞永不逝去的声音:
魏霞:“我很简单就这个想法,有的时候金钱解决不了,这东西(遗体)也不是活人能够给的,如果我自己哪一天不行了,捐献出来可以帮助别人。”
——《生命中的大爱》
4刘伟,“断臂钢琴师”、音乐人、第一季《中国达人秀》总冠军。一句人生感悟“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被广为传颂,坚韧不拔、积极乐观的精神感动了全世界,外媒争相报道,成为世人心中新一代的“精神偶像”。10岁时因触电意外失去双臂,12岁学习游泳, 14岁获得全国游泳冠军,16岁学习打字, 19岁自学钢琴,仅用一年即可弹奏出相当于手弹钢琴专业7级水平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2008年,与刘德华共同为奥运加油,合作歌曲《天意》。2010年,摘得东方卫视第一季《中国达人秀》总冠军。
——《断臂青年的生命交响曲》
5野性的生命
田雷
曾经,被电视上的《动物世界》深深地吸引着,虽然并不那么喜欢看电视(而它至今仍是经久不衰的热门节目)。喜欢它,并不是因为难得见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感,而是那在莽原旷野中,驰骋天地间的自由与彪悍,是那捍卫生命的勇猛搏斗和艰辛觅食的生命意志,是那份生命在我的独立、自尊和自信。
曾经见过一幅照片,并深深地为之而振奋。那是雪地里一双狼的眼睛,凝神注视着我,坚定、深邃、英气逼人、摄人心魄。它积聚着强悍的力量,蓄势待发,随时攻击觅食或者反应攻击,捍卫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尊严。
还见过一幅荒漠上奔腾的两匹斑马的照片,地面上扬起的尘土更突出了它们高昂着头仰天嘶鸣的奔放向上的气势;其雄浑壮阔与豪迈,在铅灰色的沉沉乌云的映衬下,越发地激荡人心,如同风尘古道上一首回肠荡气的战歌。
而这里是海拔五千多米的高寒缺氧地带,任何动物都可能因缺氧衰竭而亡,生命的存在极其艰难,但是它们依然凭借着对生存的强烈渴望和不屈的生命意志,大范围地迁徒,艰苦地寻找水源和草场,在充满危险的静谧中顽强地生活着,构成茫茫草原上跳动的生命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风景线。
欣赏,是有的。毕竟在城市中,生活在钢筋水泥构筑成的空间里,需要面临和应付工作中的压力以及人和人之间的竞争,是极其难得有机会见到野生动物的。尤其是大型野生动物;更不要说亲眼目睹并亲临感受那山林间、草原上、旷野中自由地纵横驰聘的英豪气度。
但更多的是,常常地被这种野性的激情感染着;渴望如它们一样的盎然的生机勃勃,激扬奔放;聆听着它们强劲的生命节拍和旋律,在心灵深处荡起强烈的回应和信念,那可以追溯到原始人类时期与生俱来的对生命的真诚信仰,而终于领悟了生命。
正是由于自然界其他万物生灵(尤其是野生动物)的存在,才使人类在这个世界中不再孤独。野生动物不仅仅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更是世界中与人类一样的平等的生命,有个性,有灵魂,更有张扬的激情——为自己生命的尊严和追求奋斗拼搏的激情。
自由、自信、奔放、激昂,生命本该如此。如果没有了野生动物,已经被文明越来越远的隔绝了自然的我们,又该从何、如何去欣赏生命的激扬,领悟生命的真谛呢?
对于自然而言,每一个生灵都是平等的、自由的,生命是充满激情的。自然界充满了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惨烈的失败,更有无情的死亡;有甘甜,更有艰辛和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会没有生命的激情。
自然竞争是残酷的、野性的,然而整个自然界是和谐的、完善的。人类来到世界,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分子,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深处埋藏着的本性。
约束自己,善待生灵,敬重生命,保护自然。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地球也不只为人类而存在。
6生命是一张美丽的网
峄 桐
当人类的目光伸向宇宙的时候,我们发现,触目所及的是一片无尽的荒凉。而当我们回首自己所居住的星球,则是一片五彩斑斓、生机盎然的景象,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来讲,我们的周围是一片绿色的世界,而构成这绿色世界的,便是生生不息的亿万种生命——植物、动物、微生物,它们犹如一张美丽的网,在装点着这个荒凉的宇宙。
可是,60亿世界公民中,有几人时常意识到这一点?有几人在吃饭穿衣、劳作休闲的空隙里,感念过造化提供给我们的这一片美丽的花园?想到过要敬畏生命、爱惜自然,维护生命之网的长治久安?
人类开始了解自身对地球的消极影响,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地球上已无一块净土,珠峰雪样中含汞含锰,大西洋底有铅铬沉积,南极企鹅体内含苯,北极云雾在加浓变酸——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地球上每天有上百种生命灭绝……生命之网面临着巨大的人为灾难,地球人的生存已危如累卵。
1914年,苏格兰生物学家汤普逊率先提出了“生命之网”的概念。密歇根大学的伊文斯说,总有一天,我们的子孙会明白,和人一样,动物也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法国学者史怀泽更提出了“敬畏生命”这一全新的伦理价值观:当一个人把植物和动物的生命看得与他的生命同样重要的时候,他才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在海德格尔看来,人和动物植物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他们的维护者,人应当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然而,在生存的压力之下,在贪婪的物欲甚嚣尘上的时候,伟人的呼声显得是那样的微弱。现在每天都有一百多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另有145种哺乳动物、437种鸟类、69种两栖类、400多种无脊椎动物和250种植物正处在灭绝的边缘。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清醒,环境问题的实质,不是技术和经济问题,而是文化和价值取向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种对生命尊重的感情,那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感情。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中新种的出现和老种的衰亡,速度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是人为的原因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由于每一个种都是大量遗传信息的贮藏者,所以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是生命之网的一个网眼的开裂,它给整个生命世界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因为在复杂的生命系统中,我们难以测算,一个与人类的功利距离较远的物种的消失,将会给生命之网的最终消失带来什么。
有个叫西雅图的印第安人的酋长,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我愿意拿来献给每一个活着的生命,并作为此文的结尾: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世界上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连结在一起。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但人类可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
(摘自《青岛环保》,有改动)
7为所有动物不受虐待(节选)
莽 萍
人有许多种学习的方式,全看他们怎样看待世界。如果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为人所用,人是一切生物的中心和主宰,就会无视其他生命的价值,就会把任意滥用和伤害能力低下的其他生物视为当然。
如果我们把自己看作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就会发现,我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检讨。譬如,在中学阶段就用小动物活体来做所谓实验,就是一个不人道的设计,对于学生的心灵是一种伤害,而不是健康的养料。这一点,连有的学生都已经意识到了。可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成人教师却没有反省。有一位着名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因为反对这种残酷的实验课,跟学校和老师作了多次交涉,恳求老师能不能不要伤害青蛙,或者分成小组,共同解剖一只青蛙,而不是人手一只。可是,她到底没有劝说成功,于是就决定在那一天拒绝到校上课。那是她整个学期第一次请假不去学校。
她的勇气有没有引起注意,有没有成为下一次类似实验课的真正有意义的障碍,我不知道,但是,我真心为这个中学生的爱和勇气感到骄傲。她不因为生命弱小就去欺负,不因为善小就不为。
现在许多国家都取消了小学和中学的动物活体实验。这是近几十年来环境伦理观念和道德进步的结果。生物学已经建立很多年了,写作的书籍成千上万,现在还有了各种模型、图谱和视听网络可以用来学习。而我们却要在赶上“发达国家的实验水平”的口号下,努力设置活体动物实验课。的确,在以往的历史上,一些西方国家有过名目繁多的残害动物的实验,但是,随着动物保护哲学和生命伦理观念的强烈冲击,动物福利组织的实际抗争
得到极大的认同,中学里野蛮的动物实验课逐步被取消,换成观察动物在自然环境下的生活,或者解剖动物尸体来学习。为什么我们非要做日渐被别人废除的残酷实验呢?在中学阶段,有什么知识是非要透过折磨动物来学习的呢?可能,我们需要赶上的不是生物课的实验水平,而是其他的东西,比如对待动物生命的态度。
香港环保先驱温石麟在回忆自己怎样走上以保护自然为己任的道路上来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生物老师——他大学预科的生物教授。这位外籍老师是他爱护自然的最初的带领者。一次,他们去香港海边作海岸生态考察。那位老师站在退潮的烂泥里,告诉正在寻找生物样本的学生们:你们可以取上来观察,但是,完事后要放回原位,因为他们是属于这里的,我们是大自然的观察者,不应该破坏、扰乱大自然的平衡。这位赤脚站在烂泥里的教师,一直引导着他的学生走向尊敬生命、爱护自然的生活。
我深信,这就是教育。善待自然、善待动物是需要学习的,没有人天生具备这种态度。
(原载《中国青年报》)
8读毕淑敏《我敬畏生命的过程》有感
认识毕淑敏,那时候还没当兵。不敢说绿色情结源于毕淑敏的小说,但小说这一艺术形式对于鼓噪认知还是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其中当然不能排除毕淑敏的《昆仑殇》。之后陆续读了她的《红处方》和《拯救乳房》,大有震撼之感。恰如王蒙所说,毕淑敏有一种把对人的关怀和热情悲悯化为冷静的处方,集道德、文学、科学于一体的思维方式、写作方式和行为方式。读毕淑敏,震撼总是从温婉中来,以一种泽被苍生的力道和厚度直逼人心。
《我敬畏生命的过程》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只是收集了近年来毕淑敏影响较大的演讲和访谈,书中所叙大多是对于心灵内壁的触碰和生命意义的思考。在五台山先锋书店的文学板块,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一本,不仅是因为这个书名,更因为毕淑敏,一个曾经景仰且近来常想亲近其思想的知性女作家。
大学期间,很难说我的成长没有受到《昆仑殇》和《红处方》的影响。至今仍能记得“假如不是怀揣了藏北的雪,假如没有那些冰雪下长眠不起的英魂,假如没有父亲那殷殷的目光…”这样大气的叙述,还有“简方宁”那样特别的名字。重读毕淑敏,已去十载。这十年间,她读了北师大的硕士和博士,我则携笔从戎,完成了同样的学习生涯,且人过而立。如果说之前读的是毕淑敏的小说,而今天读的,则是生命本身。毕淑敏既是医生,还是作家,对人性有着极强的领悟力,凭了手中妙笔,又能够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读之有嚼劲,很畅快。她的书,年青时可读,中年时亦可读,至于老年时读来如何,那要看自己的参透力了。
靠闲暇读完这本《我敬畏生命的过程》,不仅是一次心灵上的取暖,也是思想从鸿蒙走向成熟的印证。对于人生和生命,我和毕淑敏有着很多相似的理解角度和处理方式。“活在路上”、“重视生命质量”一直是她所坚持和认同的,对于快乐和幸福的理解也如出一辙。有人问毕淑敏:“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她的回答只有五个字:安静地等待。我悟来悟去后的结论何尝不是如此?记得毕业时的博士论坛,有师弟发问:“写论文很艰难,这个过程到底该如何度过?”我只送给他们一个字:熬。人生最本质的东西往往是朴实无华的,活着的道理无须华丽包装同样掷地有声。母亲拉家常,总会说起这么一句话:别慌,日子比树叶还长。小时候不解,一片树叶有多长呢?怎会与过日子搭在一起?等积攒了有分量的人生过往,懂得了生活与做人的艰辛,自然也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我宁可听母亲的絮叨,却不去读郭敬明的书,原因也在这里头。
㈤ 罗马“母狼哺育双婴”神话
在意大利着名的卡彼托林博物馆中,保存着一尊青铜母狼雕像,大约制作于公元前6世纪。在母狼身下,一对可爱的男婴,正在贪婪地吮吸她的乳汁,男婴仰着头,对周围的一切毫无知觉。男婴不是和母狼一起雕塑的,而是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艺术家波那尤奥略后来补充上去的。母狼形象高大,身材修长,由于哺育婴儿,略显消瘦,但四肢健壮,脚爪拍兄紧抓地面、两耳竖起、嘴唇略张、牙齿微露、双目圆拦含睁、直视前方,带着一股沉着、冷静与警觉。
这个雕像背后有一个动人的传说:古罗马帝国城市特洛伊城由于和希腊发生战争,被希腊人攻陷,守城将领伊尼亚带领一部分人逃了出来。经过漫长的漂泊,他们来到意大利半岛。伊尼亚的儿子在这里修筑了亚尔巴龙伽城,并当了国王。王位传了15代,努米托的弟弟阿穆略篡夺了王位,阿穆略怕努米托的后人报复,便杀死努米托的儿子,并逼迫努米托唯一的女儿西尔维亚做了贞女塔的女祭司。按照规定,女祭司必须保持终身童贞,不得与他人结婚。阿穆略为了防止意外的事情发生,就把侄女囚禁在一座孤塔之中,避免外人见到她。但是战神马尔斯却来到塔中,与西尔维亚相爱并与其生下一对双生子。
阿穆略得知后,急急忙忙命人将孪生兄弟投入台伯河中想将他们淹死。但是战神马尔斯救走了西尔维亚,两个男婴漂流到岸边,被一只母狼发现,母狼用乳汁喂养了这对双胞胎。后来一个牧人发现了这小哥俩儿,将他们待回家去抚养,并给一个孩子起名叫罗慕洛,给另一个孩子起名叫勒莫。两个孩子在牧人的教导下,练就一身好武艺,他们领导亚尔巴龙伽人民起义,推翻阿穆略的统治,并使努米托重登王位。
但兄弟俩却不愿留在亚尔巴龙伽城,他们打算在以前遇救的地方重新建一座城市。新城建好后,兄弟二人决定让神来决定以谁袭衡袭的名字命名和由谁来统治这座城市。勒莫首先在自己的占卜地看到6只秃鹫飞过,宣布神选择了他,可是罗慕洛却在这时看到12只秃鹫飞过自己的占卜地。两人争执起来,勒莫坚持说自己先看见到秃鹫,罗慕洛坚持说飞过自己占卜地的秃鹫多,两人争执不下,继而发生格斗,罗慕洛杀死了勒莫,用自己的名字将新城命了名。
㈥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1
莎士比亚在《一报还一报》书上说:“最好的好人,都是犯过错误的过来人;一个人往往因为一点小小的缺点,将来会变得更好。”世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有时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小聪明、懒惰而犯错。所以每一个人如果能知道自己的短处而改过自新,那就能战胜自己,使自己更优秀。
最近大姐常骂我羡碰悔,又不停的数落我,还拿棍子打我,比妈妈骂我还要凶、还要恐怖。我表面上恭恭敬敬、乖乖巧巧的听话服从,其实内心是很心不甘情不愿的滋味,一直找机会报复她。终于,等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日子,我将大姐最喜爱且明天要穿的外套,用奇异笔在上面乱画,叉叉、圆圈、线条,画得真是过瘾。满足后,躺在床上快乐的进入梦乡。
“是谁把我的外套搞成这样?”“我要如何出门?”呜呜呜……,大姐的哭声和咆哮声,把屋顶都快掀开了。这件事家里每个人都说:“不是我做的!”最后大姐把矛头指向我,当然,对于精心策划的事,我绝对是兄正打死也不会承认的。“不能说,不能说。”我在内心挣扎着,一直想死都不要说,但心中就有一股奇怪的气闷着我的心,让我难受、痛苦、无法透气,想要静下心来好好的做自己的事都没有办法。。“说实话吧!说实话吧!”我心问口,口问心的反复思考。一整天一直受说谎之苦,最后连饭都吃不下。
俗话说:“木已成舟,船以下水。”要使姐姐的外套变回原来的样子是不可能的,一辈子要背负说谎的煎熬,真使我难受,我选择长痛不如短痛,把事实真相说出来。没想到大姐也惭愧的说:“我不该那么暴力的对待你,下次我会注意。”听完后,我也惭愧不已的跟姐姐道歉。
心中无事一身轻,自从道歉以后,我才了解老师教的“没做贼,心不惊、没吃鱼,口不腥”其中的道理。从今以后,我会尽力改善我的短处,变成一个更优秀的人。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2
夕阳西落,童年,就如同一闪而过的流星,带给我们无限遐想。在我地记忆深处,有这样的一件事深深烙在我心里。人赶鸡大家都熟悉,可谁听说过“鸡赶人”?嗯?你先别笑这种倒霉事就悄悄来到我头上。
我回老家,奶奶一听,就要给我这个大孙子杀只鸡。我的老叔刚挽起袖子要抓鸡时,我连忙拦住老叔,说:“我的好叔叔,你是我最最最爱的叔叔,抓鸡的苦差就让我来做吧?”我说完之后,挺挺胸膛,胸有成竹的拍拍胸。老叔一听这话,心里美滋滋的,顿时满口答应。
我挽起袖子,想个办法来抓。嗯——想出来了!我从外面找了一条虫子。“啰啰啰,大公鸡快来吃啊。”大公鸡轻蔑的看了我一眼,似“大哥,你是在逗我吗?”过了几分钟,既然软的不吃,就来硬的!我把手攥得紧紧。咦?手中怎们有一条血迹斑斑的虫子?难不成——我直接冲进厕所。大公鸡在哪儿“咯咯咯”的笑。我瞅好时机,“喝!”的一声,就冲过去抓鸡。咦?这只鸡跑的挺快,我和它在大厅闹得天荒地暗!我和鸡跑过的地方,都会有“喔喔喔”的声音,地上还会有几根鸡毛。正当它停下来时,我抓紧机会,“喝!”的一声猛扑上去,那只鸡往右边迈了一步,“啊!”的一声惨叫,我摔个嘴啃泥!四脚朝天,也够狼狈!
这下,一座小火山赫然喷发!我当场就气炸!爷爷递给我个大肉包,给我补充能量,一边吃一边追,我看那只鸡跑得越拉越慢,并三步一回头,我以为它也饿了,就把包子放地上。没想到它——它居然给我来了个“美人计”!它瞅准时吵返机,向我扑来。我一跳而起,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身,“嗖”的一声,速度堪比刘翔,大步流星的逃,大公鸡“喔喔喔”的向前冲,想在乘胜追击的将军一般。还好还好,救兵及时赶到,赶走了大公鸡。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自己的“惨痛经历”!没想到,却成了大家的笑点!哎,我真是惭愧不如啊!
这就是我不堪回首的“惨痛经历”!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3
“舍与得”的意义何在?“舍”是指把一切的事物都抛弃、丢弃吗?“得”是指一定要获得世间所有荣华富贵吗?其实“舍”与“得”的定义会随个人的思想而改变。我从小就被父母灌输“施比受更有福”这句话,所以“舍”对我来说就是帮助他人,给予他人协助;师长也常告诉我们:“唯有帮助他人向上,他人才会带给你快乐。”所以“得”是帮助他人所得到的回报——快乐。
“舍”与“得”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俗话说;“施比受更有福”我们可以试着去给予他人帮助不求回报,这样才有达到“舍”最终的意义;而“得”呢?只要我们不贪得无厌,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就是“得”真正的涵义了!
还记得有一次,那天晚上我正在往棒球场的路上,我心花怒放的期待着晚上的球赛,在车上我可以感受到大家的心“噗通!噗通!”的跳着。到达球场,看到人山人海许多的球迷,都支持着自己喜欢的队伍,热烈的欢呼着。在如火如荼的比赛中,青年队打出了再见全垒打,我正欣喜若狂的拿着帽子欢呼,万万没想到,球就直飞到我的帽子里,当时我真是又惊又喜,真的是“天外奇迹”啊!旁人无不以欣羡的眼光看着我,在一旁的小弟弟原本想要接杀这个全垒打球,但因为看到“自动”的掉进我的球帽里,他就泪流满面的跑过去找他妈妈。我看看两眼泪汪汪的他,再看着爸爸妈妈,我在那一课感到“良心不安”,于是我做出了神圣的决定,我决定要把这颗“天外奇迹”送给那个小弟弟。看见小弟弟喜出望外的表情,我内心的喜悦也溢于言表!
舍弃一颗全垒打球,却让我得到一个烂如阳光的盈盈笑脸和满满的喜悦。那一个夜晚,我心满意足的进入甜美的梦乡,欢呼声此起彼落……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4
在我记忆的脑海中,储存着一颗颗星星,每颗星星上记录着我的每一件事。有一件事我还是历历在目。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每当我在公交车上看到有人让座,我便会想起那件事。这件事既让我对自己感到十分惭愧,也让我对一位素不相识的人产生的一种敬佩之情。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坐车去文具店买文具,在公交车上,我抢了一个空位子,看也不看就一屁股做下去。随后往车厢里一瞧,车厢里的人还真不少,整个车厢不比舞台下的观众的人数多,拥挤不堪,车水马龙。
我正悠闲地看着窗外的美景,这时,一位老奶奶上车了,朝我这里走过来。我想:我到文具店还有好几站,要是让了座,站着肯定很累。到底让不让?正当我犹豫的时候,一个大哥哥站了起来对来奶奶说:“老奶奶您做我的位子好了。”然后,大哥哥很小心的扶着老奶奶坐下了。而他一直靠着座位,一手紧握扶手,用力抵抗着拥挤的车厢。我见老奶奶有了座位,心里也没有再想什么了,继续欣赏这美丽的风景。
车又经过了好几个站点,可是只有从前门上来的人,却不见从后门出去的.人,车厢里变得更加拥挤了。我见那大哥哥累的满脸汗珠,腰渐渐地弯了起来,很努力地站着,好不容易到了终点站,下车的人非常多,我和那大哥哥也准备下车。大家你推我我挤他地朝车门走去。突然,不知谁退了哪位大哥哥一下,大哥哥大声地叫了一声“哎呦”。之后就咬着牙,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捂着腿下了车。我心里觉得奇怪:撞一下也能疼成这个样子?我带着一个“问号”下了车。看他卷起裤腿查看伤口。啊!原来是条受过伤的伤腿。我终于知道真相了!
我站在那里,呆若木鸡,看看胸前的红领巾,心想:我身为一个少先队员,我对得起这条红领巾吗?越想心里就觉得越惭愧。
这件事虽然过了这么久,但是在我心里仍记忆犹新。这件事一直提醒我:做人就要做一个善于助人的人,因为帮助别人使别人高兴,是最光荣、最开心的事。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5
就在几天前,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体检的活动,那一次让我印象深刻。
上个星期四上午,我们张老师在我们正在专心致志地早读时,拿着手机笑着走进班级,又对着我们说:“同学们,明天学校进行体检,请各位同学务必参加,不准请假。”我们听到后,班里就炸开了锅,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猜测明天体检的内容。
有一个同学好奇地问老师:“老师要不要抽血呀?”老师听到后神秘地一笑,故意地拉长嗓子说:“要抽血,并且在抽血之前不准吃东西、喝水,都明白了吗?”同学们都议论纷纷,老师接着补充道:“不过可以带些东西,可以在体检后吃。”
老师话声刚落,班里又轰的一声,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有些同学怕痛不想抽血,于是就对张老师说:“老师,明天我们家有事可以不来吗?”老师仿佛已猜到他心里的小算盘,对他说:“不准请假,我已经说过了。”班里随后一片寂静,我在心里想着:明天带什么吃的东西到学校呢?
第二天,我们班的同学们刚进班里,就从书包里拿出各种吃的东西卖弄,班里可真是热闹啊,想到可以抽血,真是又紧张又兴奋呢!
之后的两节课里,我都没有多认真听老师讲课,心里只想着什么时候到我们班体检,抽血时痛不痛啊?真是既期待又担心。
终于要到我们班了,我们迅速地跑到了操场,经过一项项检查之后,终于又到抽血这一关了。
我们一班人在狭窄的走廊里排着队,有些同学抽血完毕后,已经开始吃起泡面来了,那阵阵的扑鼻的香味,令已经饥肠辘辘的我们垂涎三尺,终于我们挤进了小会议室里。
一闻,便是那种独特的酒精味儿,那细长的抽血器使我不禁攥紧了泛起汗珠的手,真紧张啊!
经过漫长而又不安的等待,终于排到我了。我坐在椅子上,不情愿的撸起了右臂的袖子,慢腾腾地放在桌子上,那位男医生在我的右胳膊上找着血管,因为我的血管不清楚,我于是更紧张了。他把注射器拿了出来,那细长的闪亮尖头泛着冷光,令人望而生畏,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针头无情的穿进了我的肉里。不怎么痛啊,可是在肉里晃了半天也没抽出血来,而我却紧张得不停。
“换一个胳膊吧。”那个男医生不紧不慢地说,啊!我快绝望了,我快要崩溃了!我真是万分的不情愿啊!没想到这一次格外幸运,一针见血,我也长吁了一口气。
之后,我们在班里吃起了面包、泡面、即食米饭、辣汤、包子、啥汤,就这样,班里都快成食堂了,班里弥漫着一阵阵香味儿,还有“吸溜吸溜”的吃泡面的声音。
在这些体检之后,我明白了一个健康身体的重要性,还有我抽血时和吃饭时的景象,我永远也忘不了。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6
在记忆的的长河中,有许多事随风漂荡,有的铭刻在心,有的早已忘去,但那阵阵加油声,我却怎么也忘不了。
记得那是小学时的一次运动会,我报名参加了400米跑步,我觉得我那时体力不支还不错而且跑得也挺快。就选了400米这一项。
运动会开幕前一周,我正在努力练习。当看见我周围的同学都跑得没我快时,我心里高兴极了。心想:哈哈,看来这次冠军非我莫属!等我练习完去别的班窃取敌情时,傻眼了,别的班同学快得如一道闪电一样,我想追都追不上,我在那儿傻站着,半天才回过神来,趁没人看见,便灰溜溜跑了。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怎么样睡不着,这时,我心里仿佛有两个小人在吵架:黑的说:“别班同学那么强,我们怎么可能跑过他们?我看还是弃权吧,免得到时丢人,白的又说:怎么能就这么认输呢?对,我们是有可能跑不过他们,但我们也要尽全力跑,即使输了,也不丢人,反而光荣,黑的小人见白的生气了,便不再作声。
运动会开幕了!在紧张激烈的比赛中,我们班的不少同学都拿了名次,终于到我了,当我看见边上几个同学摩拳擦掌时,我不觉忐忑起来。当发令枪响起时,我像一支离弦之箭一般,“嗖”地一下冲了出去。跑到300米时,大家体力都不支了,但我还冲在第二位,到350米时,我感觉肺都要爆了,但我还在加速,当我听见同学们那一阵阵的呐喊助威声时,我坚定了信念,使尽浑身力气,冲过终点,得了第一。
虽然事隔多年,但那阵阵加油声我怎么也忘不了。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7
又是同样下着大雨,又是同样没有拿伞,又是同样站在马路边等着妈妈来接我。我看向马路对面,那个屋檐下已经空无一人,只是少有人从那里路过,却没有一个人往那里看一眼,当然,现在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我,谁会再看啊。就算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可我看见那里,我就会想起那一瞬间。
同样下着大雨,同样没有拿伞,同样站在马路边等着妈妈来接我,只是,我站在马路的另一边,那个屋檐旁边。其实我是不想站在那的,因为那个屋檐下有一个乞丐。
那个乞丐是我见过最年轻的,我从前见过他站起来,虽然背是弯的,但是看样子也是要有一米八几的个子了。除了他的个子,还有一处我始终忘不掉,就是他那一双眼睛。那眼睛很大,却不能用上炯炯有神这一词,想反,暗淡无光这一词用到他那双眼睛上恰好。真的,那就好像是一个深不见底,怎么填也填不上的空洞,看着看着,好像自己被推了进去,恐惧、无助,却无人能发现。
我不敢离他太近,也不愿离他太近,可是那屋檐就那么点儿,我总不能淋着雨吧。他好像注意到了我一直在往边上挤,默默的往一边移了移,而我却装着看不见的样子,靠在墙边,好像很平静的看着马路对面,心却乱乱的,不知不觉中竟然抖起了腿,直到我发现他充满笑意的眼神,和微微上弯的嘴角,我才停下,脸也红了起来。
这样过了很久,妈妈终于来了!我停也不想再停一会了,正要跑,他叫住了我,我微微把头转过去了一点儿,刚好能看见他的眼睛,和他的视线对上,他眨了眨眼,说:“你,你的钱包。”这时,他的手微微往前伸了点,可是好像想到了什么,又默默收了回去,接着说:“掉了。”说完,那眼睛里刚刚亮起的微弱的光没了,又只有一个填不满的洞。我感觉我好像抖了一下,心里酸酸的,捡起包,我说了声谢谢,走了。
我不愿看里面是不是丢了钱,不知道为什么,我相信他。我不知道他把手收回来是因为觉得自己手不干净,还是知道我会嫌弃他,不过,如果他没有把手收回去的那个动作,我真的会嫌弃他。
好像是一个学期后,他不见了,我想,他应该是厌烦了吧。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8
每个人都有一件难忘的事,可能让你开怀大笑,也可能让你刺痛心灵,或者,让你体验到了人间真情。今天,我讲的是个母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献出宝贵生命的故事,而这件事,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前几天,我在看CCTV9纪录频道的《动物之爱》,其中集讲了这样个感人的故事:在片森林中住着野狼家五口,公狼、母狼和三只可爱的小狼崽。天早上,母狼带着小狼崽出来觅食,碰巧被个猎人发现了。那猎人看见母狼让小狼崽们呆在原地不动,自己去找吃的,贪婪的猎人想出了个主意:如果把这些小狼崽带走卖了定会有好价钱。于是,他拿起枪,上好子,瞄准了弱小无助的狼崽们。
可能是上膛的声音太大了,惊动了母狼,母狼知道自己的宝宝遇到了危险,立刻回头狂奔。就在猎人扣动扳机的瞬间,母狼及时赶到,跃而起,挡住了子弹。结果,小狼崽们安然无恙,可它们的妈妈却倒地不起。猎人看到了这幕,或许是良心上受到了极大震撼,马上落荒而逃。小狼崽们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似乎正在呼唤着躺在地上的妈妈,眼神非常忧伤,好像在说:“妈妈,妈妈,你快醒醒啊!”可它们却哪里知道,自己的妈妈去了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永远不会回来了……
看完了这个故事后,我非常感动:狼在凶恶的外表背后,还有颗赤子之心!他们跟人类样,都有感情,都有爱心,都有为自己的孩子时刻做好牺牲准备的精神。而因为我们人类的贪婪,步步地将许多动物推向灭绝的边缘。我们自以为是最高大、最高级的,可仅仅是因为物种的不同,就判定它们是低级动物,公平吗?
大自然是所有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包括我们人类。而在这个大家园中,物种与物种之间,需要和平共处,平等相处,这样才能维持生态平衡。很简单,不是吗?
我希望这件事情能让其他人也非常难忘,并从中受益:人类是该好好反省下自己了。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9
最近,学校要举行“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周老师让我和黄涵参加比赛,并语重心长地:“你们俩要好好练习,为班级争光。”听了周老师的话,我暗自下决心:我一定要认真练习,为班级荣誉而战。
我选《渔舟唱晚》这首古筝曲认真地练习起来。每当想玩耍的时候,周老师那句“为班级争光”的话就会在我耳边响起,督促着我,激励着我。
比赛开始了,同学们有的演奏钢琴,有的演奏电子琴,还有的演奏架子鼓……而我紧张得双手颤抖。这时候,周老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袁铉淏,把赛场当做独自演奏的舞台就不会紧张了,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轮到我表演了,我慢慢地走向舞台,边走边告诉自己:“不要紧张,我要为班级争光,我是最棒的。”上了台,我先鞠了个躬,然后坐到位置上做了个深呼吸。我慢慢地抬起手,开始弹奏《渔舟唱晚》。我先用大撮弹了个“咪”,随着音乐的响起,我的心渐渐放松下来。一个个指法在我的指尖舞蹈,一个个动听的音符,从我的指尖流淌出来。夕阳西下的美丽景色、船桨溅起的浪花、流淌的湖水、渔民满载而归的歌唱声,像一幅美妙的画,呈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完全陶醉在我的音乐当中,台下响起了热烈而持久的掌声,才让我缓过神来。
激动人心的这一刻终于来了,当主持人说:“获得金奖的人是袁铉淏、黄涵……”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听到这个消息后,乐得手舞足蹈。这可真是一件难忘的事,我不但为班级争了光,而且还提高了自信心。
难忘的一件事七年级作文 篇10
童年,犹如绚丽的彩霞,在人生当中划过最精彩的一瞬间,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青年时期。处于青年时代的我,回忆起童年的时光,不禁发出了一些感叹!啊!童年,带给我太多的惊喜,也带给我太多的遗憾。
想起小时候的调皮捣蛋,自己心里会暗暗发笑:我怎么那么傻!想起小时候的遗憾,心里又会责备自己:为什么我没有成功?为什么我会那样去做?小时候的点点滴滴,犹如春水般不断涌来,冲荡着我的内心,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夜晚,我和爸爸妈妈正在庭院中散步,忽然接到姐姐的电话,只听到姐姐带着哭泣的声音说道:“妈,在火车上我把手机弄丢了,这该怎么办啊?“听到这句话,顿时爸爸生气地对姐姐说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出门之前我反复叮嘱你要照看好自己的东西,你就是不听。”这时,妈妈关切地说到“女儿,没事儿,大不了再买一个就是了。”安慰了姐姐一会儿后,这才挂了电话。
当时我心里在想:姐姐也太不小心了,又不是第一次出远门了,怎么这么不小心!要是我犯这么大的错误,爸妈一定会骂死我的,为什么还要……想到这里,我心里感到挺不平的。回头看了看爸妈,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终于我忍不住的向妈妈问道:“妈,姐姐犯了这么大的错您难道不怪她?”“怪她有什么用?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又是一家人,就应该互相安慰,一起解决才对。”妈妈的一句话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是一家人”,对啊,我们是一家人,在危难的时候应该互相帮助而不是责骂,我忽然觉得很惭愧,我不应该那样去想,是我太自私了,我在心里暗暗的向姐姐道歉。姐姐,对不起!
每当想起这件事,我的脑海中都会闪现妈妈的那句话:我们是一家人。是啊,如果连一家人都不互相帮助的话,那么人这个世界该会有多么冷漠。我永远的记住了这句话,它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啊!童年,你带给我太多的经历和人生哲理,让我懂了太多的人情世故,给予了我太多的财富……
㈦ 这个狼是公狼还是母狼
仅仅从这张图片无法辨别此狼明纳的性别,如果真的喜欢激裂没它可以关注它的更多细节源茄,相信你会分辨出它到底是公是母,可以观察它的生殖器官啊。
㈧ 狼的图片和介绍
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
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
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
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
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
狼群的凝聚力、团队精神和训练成为决定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正因为此狼群很少真正受到其它动物的威胁。
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合作:
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 西可是每个员工的家园,西可的事业是每一个西可人共同的事业。
⊙-团结:
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耐力:
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
⊙-执着:
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
⊙-拼搏:
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和谐共生:
为了生存,狼一直保持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不参与无谓的纷争与冲突。西可对内倡导团结互助,对外强调协同合作、和谐共生。
⊙-忠诚:
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
㈨ 求的狼图片
一定要可爱一点的看上去很舒服的那种最好不要是灰太狼。就算是灰太狼。。也要很可爱才行谢谢了 ~ http://image..com/i?ct=503316480&z=0
㈩ 求两张狼的图片,不要真狼
这张行不行,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