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卡通图片 » 鄂龙春族服装卡通图片
扩展阅读
表示分手的动态图片 2025-09-17 23:15:37
苹果手机桌面普通图片 2025-09-17 23:10:01

鄂龙春族服装卡通图片

发布时间: 2022-03-05 03:44:53

① 求鄂伦春族民族服饰特点

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鄂伦春人独具匠心,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狍皮服饰文化。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

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最具特色的是狍头皮帽,这种帽子几乎不离身。

这种狍头皮帽是用完整的狍子头皮制作而成。其方法是:将狍子头皮剥下、熟好,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耳朵割掉,用狍皮做两只假耳朵缝上,狍角照旧保留即可。这种帽子不仅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极好伪装。据说如果不换上两只假耳朵,猎人在远处就会误认为是真狍子而出现误伤,体现了鄂伦春族老乡的智慧。

皮袍:鄂伦春语叫“苏恩”。多以冬季猎获的狍子皮缝制而成,分男女皮袍两种。男皮袍稍短些,一般到膝盖,前后开衩。女皮袍较长,左右开衩,在袖口、衩口、下摆处都绣有花草和花纹。男子多系皮带,女子多系彩色的布腰带,中老年妇女一般系素色腰带。

狍皮帽:大兴安岭森林气候寒冷,鄂伦春人大部分时间要戴着狍头帽。这种帽是用一副完整的狍子皮缝制而成。将狍子头皮剥下后,晒干,按原状衬上布或者皮,眼睛的圆洞用黑皮子镶上,有的还将两只角保留下来。鄂伦春人选择狍头作伪装的皮帽,颇具匠心。狍子为大兽中的弱者,特别是猞狸、狼、东北虎、北极孤、棕熊、金雕、东北豹的捕食对象。鄂伦春人持枪趴在灌木丛里,微露狍头皮帽,俨然如一只狍子卧在那儿,诱惑狍子或其它野兽,当野兽出现时便出其不意地扣动扳机,无不成功。

皮被:鄂伦春语称为“乌拉”,多由冬季的狍子皮制成,一种是用几张皮子缝合而成的,如同普通棉被。一种是筒状的,适宜动机进山狩猎时使用,御寒、便携。

② 这是什么民族服装

这是

、蒙古族 (měng gǔ zú)

鄂伦春族均着宽肥大袍。因过去主要从事游猎,服饰多以鹿、狍、犴皮制作。领口、袖口、襟边、大袍开衩处均有刺绣、补花等装饰,常用云纹、鹿角纹等。戴犴皮帽,女帽顶用毡子,上缝各种装饰和彩穗;姑娘戴缀有珠子、贝壳、扣子等装饰的头带。

是这些服装

③ 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人口为8196人。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着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④ 简述鄂伦春族的民俗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己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历史

鄂伦春族是我国北方古老民族之一,“鄂伦春”是民族自称,意为“山岭上的人”,或“有驯鹿的人”。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 最早生活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西从贝加尔湖,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入侵,鄂伦春人中的一部分,从黑龙江以北陆续南迁到大小兴安岭,现分布在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南木、黑龙江省十八站,白依那、黑河、逊克、嘉阴等地、人口已达6千余人。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现在他们已经实现了定居的生活,告别了狩猎,成为森林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者。鄂伦春人心灵手巧,能够利用桦树皮制作出精美的手工艺品----衣、鞋、盒、篓、桶、箱,甚至是轻巧的桦皮船。这些物品上有美丽的图案,轻巧耐用,精致大方。

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服饰
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鄂伦春人独具匠心,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狍皮服饰文化。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 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最具特色的是狍头皮帽。 这种帽子用完整的狍子头皮制作而成。其方法是:将狍子头皮剥下、熟好,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耳朵割掉,用狍皮做两只假耳朵缝上,狍角照旧保留即可。这种帽子不仅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极好伪装。据说如果不换上两只假耳朵,猎人在远处就会误认为是真狍子而出现误伤。

饮食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建筑
“斜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它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成的很简陋的圆锥形房屋。斜人柱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它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狍皮或桦树皮,一架夏可防雨,冬能御寒的“斜人柱”就建成了。斜人柱的顶端要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出烟,又可采光。南侧或东南还要留出一个让人出进的门。斜人柱上的覆盖物要根据季节的更迭而变换。冬天气候寒冷,多用狍皮覆盖。一架斜人柱约需狍皮五六十张。到了春天,天气渐暖,就可以换盖桦树皮了。斜人柱多搭建在山坡的背风向阳处,而夏天则多搭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 斜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宗教
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导致鄂伦春人多神崇拜。鄂伦春人认为,自然界的山川树木,风雨雷电和日月星辰都存在着神灵。出猎时每遇到古树、高崖、洞窟都以为是山神“白那恰”的栖地不敢喧哗,要叩首供肉,祈求平安丰收。

⑤ 鄂伦春族服饰是什么样的,鄂伦春族为什么都穿皮质衣服

我国有很多少数民族,其中,比较少见的有鄂伦春族。鄂伦春族是隶属于我国东北部的少数民族,这个民族的人们纽扣并不多,但是他们非常喜爱穿皮质衣服,这其中的原因一是这些皮质衣服极具民族特色,二是地域气候偏冷的影响。

美丽的鄂伦春物产丰富,山林浓密,水草丰富,很多鄂伦春族人在那里过着非常安逸的生活,他们享受大自然赋予他们的一切物质,并且物尽其用,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多少年来,他们人口稀少但是却过着丰富优渥的生活,让人不禁心生向往,愿鄂伦春族人能在物质丰饶的故乡幸福安康。

⑥ 中国有多少个民族及民族的服装图片

中国共有56个民族,分别是:

汉族和回族、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斯坦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56个民族。


⑦ 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有哪些

以下可做参考: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艺术

鄂伦春族音乐艺术
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民歌曲调种类很多,风格多样,即兴填词,随编随唱。鄂伦春族的民歌多是以山歌即“赞达温”曲调为主。这些曲调高亢圆润,略带颤音,一般都是固定的。歌词可即兴添加,曲调亦允许自由发挥,喜怒哀乐完全可以通过音调的节奏来抒发。“赞达温”的演唱方式有对唱、重唱、独唱、合唱等,演唱中常衬以“那依耶”、“希那耶”等,显得旋律悠扬婉转,动人心弦。有代表性的有《渡口情歌》等。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

鄂伦春族文学民间艺术
民间传说又可分为“氏族传说”、“英雄传说”、“历史传说”、“风物传说”和“民俗传说”等多种;其中《九姓人的来历》对鄂伦春族主要的九个姓氏的来历做了生动的解说,在民间为广大群众耳熟能详。鄂伦春族是一个富有讲故事传统的民族,历来有着许多受人尊重的民间故事家,他们所讲述的大量的“神幻故事”、“婚恋故事”、“狩猎故事”、“动物故事”、“生活故事”和“幽默故事”等,异常地生动感人。
鄂伦春族民间还有一种传统的说唱故事的形式,其中边说边唱的一种叫做“摩苏昆”,完全型的叙事歌叫做“坚珠恩”。目前由民间文学工作者搜集整理出来的说唱故事已有十篇左右,主要的篇目有《鹿的传说》、《双飞鸟的传说》、《波尔卡内莫日根》、《阿尔旦滚滚蝶》和《英雄格帕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鄂伦春族开始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创作,敖长福、孟淑珍、白石等一批鄂伦春族作家已经跻身于中国的多民族文坛。
中国鄂伦春族的文学,主要是传统的民间口头文学,同时也包括晚近时期出现的新型的书面文学。
在鄂伦春族民间,自然神话、动物神话、人类及民族起源神话、萨满神话都很丰富。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说,创造之神恩都力莫日根用飞禽的骨肉做出男人女人,再让他们结合,于是就有了鄂伦春人。

鄂伦春族民间艺术音乐乐器
形状类似镊子,呈椭圆形。音量不大,音域较窄。吹奏时,用手指轻轻拨动琴尖,发出震颤声。它能够吹奏各种曲子,也可摹仿各种鸟鸣声。可独奏,也可合奏。鄂伦春族有自己的民族乐器,主要是“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和“文土文”(手鼓)。此外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朋奴化” :即口弦琴,鄂伦春族主要的乐器。

鄂伦春族狩猎文化

鄂伦春族狩猎文化是鄂伦春族世代从事狩猎生产,这是鄂伦春人最重要的生产活动,是他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鄂伦春族熟悉各种野兽的习性,并能根据其特点和活动规律采取不同的捕猎,他们的狩猎工具主要是枪、马、狗,以及弓箭、扎枪等。 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并不是在茫茫的大森林中漫无边际的游动,而是有固定的范围和一定的规律。他们一般以氏族为中心,在一条或几条河的流域范围内活动。冬季的住地比较固定,春、夏、秋季随着主要狩猎对象栖息地的不同而迁徙。
鄂伦春族狩猎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大致分为以“乌力楞”(子孙)为单位的集体出猎,以“安额”为单位的狩猎小组和个体狩猎三种形式。“乌力楞”是同一父系的几代子孙,是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组织起来的狩猎组织,在生产力十分低下,只能使用弓箭、扎枪等原始工具的时期里,人们要猎取猎物,尤其是猎取凶猛的动物时,只有靠集体的力量才有可能。
长期的游猎生活使鄂伦春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每个猎人精骑善射,而且对各种野生动物的习性和活动规律也都了如指掌,掌握了一套独特的狩猎方法。一个成熟的猎手见到野兽的踪迹后,就能看出此动物所走的方向、时间长短,甚至判断出公母来,准确地判断出动物在什么方位,根据山形、风向去寻找,十有八九能猎到。狩猎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春季的二、三月份为鹿胎期,夏季的六、七月份为鹿茸期,秋季的九、十月份为鹿尾期,落雪后的冬季为打皮子和打肉期,是打猎的黄金季节,统称为“红围”期。鄂伦春人的狩猎方法有很多种,对每种动物都有一套猎取方法。
狩猎文化是鄂伦春族文化的重要特点,他们的宗教信仰、衣食住行、风俗文化都体现了狩猎民族的特征。如鄂伦春人的服装,虽然受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比较单一。但是鄂伦春人民靠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独特、完美的狍皮文化;头戴狍头皮帽,身着狍皮衣裤,脚穿狍腿皮靴,这些皮制服装做得实用、美观,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鄂伦春族传统的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和鱼,其中食用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犭罕 、熊和野猪肉。鄂伦春人的传统住宅是“斜仁柱”,即撮罗子。交通工具有滑雪板、爬犁、马匹、桦皮船、大轱辘车等。
鄂伦春族是我国历史悠久、勤劳勇敢智慧的典型狩猎民族,也是人口最少、定居最晚的民族之一。鄂伦春族狩猎文化表现方式为崇拜自然、游动迁徙的生存方式,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2008年,“鄂伦春族狩猎文化”被批准为第二批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鄂伦春族舞蹈文化

鄂伦春族自古信仰原始“萨满教”,北方深山中的黑熊是他们敬仰的图腾。他们认为:远古时期,鄂伦春人与熊有着血缘关系而把熊称为“祖父”和“祖母”。鄂伦春民族是个性格爽朗、豁达,喜爱歌舞的民族。他们的民歌多为自编自唱的即兴歌曲,而舞蹈内容和动态也因生活地域及方式的特殊,形成了以模拟动物姿态和生活动作为主的特点。多是反映狩猎和采集生产的。

如“依哈嫩舞”,表现猎人打到野兽以后,高兴地把猎物往马背上驮的情景。红果舞表现了妇女采集红果的劳动。也有模仿鸟兽动作的舞蹈,如“黑熊搏斗舞”,“野猪搏斗舞”和“树鸡舞”都是模仿这些飞禽走兽的动作或吼声而创作的舞蹈。舞曲常以“介回、介回”、“额呼德呼”等衬词,还以“哲嘿哲”、“加嘿加”等作节奏呼号。其舞蹈大体可分为娱乐舞、氏族舞、宗教舞三种。

“依和纳仁”舞
只在三年举行一次的氏族会议上跳的舞蹈。是一种祭祀性的氏族舞蹈。一般由11人跳,10人围成一圈,有1人站在圈中央。舞蹈开始后,大家先开始蹲着做小蹦跳的动作,之后站起来,外围的人手拉手边跳跃边向左围绕圈中央的人转,中间的人边舞边唱,外围的人随声应和。跳这种舞时,男女老少都参加,并着节日的盛装,有的还要带上假面具。(农历网www.nongli.com)

“黑熊搏斗”舞
是模仿黑熊搏斗的一种舞蹈。多有3个人跳,不分年龄和性别。双膝半蹲,上身稍向前倾,双手扶膝,双腿连续蹲跳,摇摆头和双肩。口中不断发出“哼姆!哼姆!”模仿熊的吼叫声。整个舞蹈刚劲有力,反映了鄂伦春人剽悍、刚韧的个性。

“树鸡”舞
鄂伦春族的另一个《树鸡舞》,也是充满无限情趣,可供任何人,尤其是儿童参与的竞赛类游戏舞蹈。开始时,参加者列一横排,双手放在深蹲的双膝上。裁判在距起点大约10米处进行裁决。一声令下,起点的人们先齐声高唱:“谁要是最先到达终点,谁就是梅花鹿;谁要是半路逃跑,谁就是兔子;谁要是跳到一半就发笑,谁就变成臭李子;谁要是落在最后,谁就是又胖又笨又懒的树鸡!”歌声一落,人们便开始以双脚用力向终点跳去。蹦跳在前边的佼佼者,在途中还可以两臂的上下摆动、快速蹦跳、旋转等姿态模仿“树鸡”,以显示自己的能力和取笑落后者。但真正谁是又懒又笨的“树鸡”,要在游戏最后的欢笑中才能揭晓。
此外,鄂伦春族在庆祝狩猎丰收时,一定要跳模拟狩猎过程的《依哈嫩舞》。这个舞蹈可由双人或多人进行,动作的前半段由参与者,模拟狩猎过程中的牵马、扬鞭策马奔驰、了望、下马、射击、拣拾猎物、返回住地等系列动作。然后,所有在场的人们伴着优美的歌声,围成圆圈做沿逆时针方向的侧步行进舞蹈,以此来表达人们的和谐生活与欢畅心情。

⑧ 普米族民族的服饰特点

普米族民族的服饰特点

嵌银扣的对襟上衣。下端镶有皮毛的多褶长裙或下端带褶裥的各色连衣裙。皮或布制的坎肩。柯尔克孜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戴圆顶小帽,柯尔克孜族妇女擅长刺绣,常在衣服的领、袖、前胸等处绣上美丽、精致的几何图案。色彩以红、蓝、白为主。编织也表现出精湛的技艺,用染色羊毛、驼毛编织的挂毯、地毯,用芨芨草、红柳枝编成的帘子、围子等都着称于世.维吾尔族维吾尔族传统的民族服装为男子穿绣花衬衣,外面套斜领、无纽扣的“袷袢”,“袷袢”身长没膝,外系腰带。在北疆因天气较寒冷外套常有纽扣,妇

⑨ 各少数民族的服饰和活动(最好有服饰图片)

各少数民族习俗及服饰

各少数民族习俗及服饰

1、蒙古族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民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每年七、八月牲畜肥壮的季节举行“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这是人们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文体娱乐大会。“那达慕”大会上有惊险动人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显示出草原民族独有的特色。

2、回族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十三世纪,大批穆斯林从中亚迁入中国,并同当地的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融合,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逐渐形成了回族。回族民间节日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又称大开斋。每年希吉来历即伊斯兰历9月为斋月。凡回族男12岁、女9岁以上身体健康者都应封斋。解放后,国务院把开斋节定为回族的法定假日。

3、苗族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苗族有很多节日,但各地区叫法和过法不尽相同,传统节日以苗年最为隆重。

4、傣族

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远在公元一世纪,汉文史籍已有关于傣族的记载。1949年后,按照傣族人民的意愿,定名为“傣族”。傣族自称“傣仂”、“傣雅”等。傣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不少节日与佛教活动有关。在每年傣历六月举行的泼水节是最盛大的节日,这一节日傣语称“桑勘比迈”。届时要赕佛,并大摆筵席,宴请僧侣和亲朋好友,以泼水的方式互致祝贺。现在,因泼水活动是傣历新年节庆活动的主要内容,这一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5、僳僳族

僳僳族在唐代称为“栗粟”。僳僳族最早生活在四川、云南交界的金沙江流域一带,后因战争等原因,逐步迁到滇西怒江地区定居下来。1985年6月11日,建立云南维西僳僳族自治县。节日:主要节日有阔时节(12月20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火把节、收获节、中秋节、澡塘会、刀杆节等。每年农历二月初八举行的“刀杆节”扣人心弦,据说上刀杆是为了使僳僳人具有“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精神而设立的。

6、藏族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30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5%,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藏族普遍信奉藏传佛教,即喇嘛教。过去许多传统日均与宗教活动有关。藏族的民间节日有藏历新年、酥油灯节、浴佛节等。藏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为每年藏历正月初一的藏历年。

7、壮族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是岭南的土着民族。有“布壮”、“布土”、“布侬”、“布雅依”等20余种自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僮族”,后来改为“壮族”。壮锦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着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

8、朝鲜族

朝鲜族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主要聚居区。朝鲜族的先民,是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人。朝鲜族民间有五大节日,至今仍然隆重欢度。这五大节日是:元日(春节)、上元(元宵节)、寒食(清明)、端午、秋夕。朝鲜族敬重老人的传统很悠久,早在李氏朝鲜(1392-1910)时期,每年九月九日便被确定为老人安慰日。

9、高山族

高山族是台湾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包括十多个族群。“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高山族地区森林覆盖面积大,素有“森林宝库”的美誉。高山族的节日很多。他们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丰年祭”又称“丰收节”、“丰收祭”、“收获节”等,相当于汉族的春节,是高山族最盛大的节日。

10、纳西族

原游牧在青海省黄河、湟水谷地的古羌人,辗转南迁至川西南、滇西北一带,并分化成不同的民族,其中就包括纳西族。“纳”有大或尊贵之意,“西”意为人。丽江纳西族的摩梭人信奉神灵,崇拜大自然,相信天地万物皆有神灵主宰。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的“转山节”祭祀狮子山,就是人们敬拜自然实体的公共祭祀庆典。

11、布朗族

布朗族是古代濮人的后代。唐时称“朴子蛮”,元、明、清时称“蒲蛮”,由于居住的地区各异,昔日的布朗人有不同的自称。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意愿,统称为布朗族。布朗族过去崇拜多神,普遍信仰小乘佛教,许多传统节日大都与宗教活动有关。其中最具特色的节祭日有:年节、祭寨神、洗牛脚等。山康节是布朗族最盛大的节日,每年傣历六月中旬举行,一般为3天。

12、阿昌族

阿昌族大部分聚居在云南,是中国云南境内最早的世居民族之一。因居住地的不同,还有“蒙撒”、“蒙撒禅”、“对撒”、“汉撒”等自称。解放后统称为阿昌族。会街,是阿昌族人民的传统集会,多在每年农历九月中旬举行。阿昌族信仰小乘佛教,会街原属宗教集会。主要宗教节日有进洼(关门)、出洼(开门)、烧白柴、泼水节等。除宗教节日外,还有许多本民族特有的传统节日。如:火把节、窝罗节、浇花节和春节。

13、怒族

怒族是云南的古老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族自称“怒苏”、“阿怒”和“阿龙”。与僳僳族、独龙族、藏族、白族、汉族、纳西族等民族交错杂居。怒族传统节日有过年、鲜花节和祭谷神、祭山林节,其中以过年的节日气氛最浓,既隆重又古朴。仙女节是云南省贡山一带怒族人民的民间传统节日。当地又称鲜花节,于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举行。

14、鄂温克族

鄂温克族人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思是“住在大山林里的人们”。在北纬52度的大兴安岭原始森林里,至今仍有鄂温克人的脚印与炊烟,其定居点便是有“北极村”之称的敖鲁古雅鄂温克猎人村。敖包节是鄂温克族的宗教节日,但也举行一些文娱体育活动,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性。除春节等节日与临近其他民族的节日一样外,鄂温克族还要在农历五月下旬择日举行的“米阔勤”节

15、鄂伦春族

“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清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16、赫哲族

赫哲族的先民自古在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繁衍生息。历史上曾有“黑斤”、“黑真”、“赫真”、“奇楞”、“赫哲”等不同名称。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族名为赫哲,意为居住在“东方”及江“下游”的人们。河灯节是赫哲族的民间传统节日,世世代代靠捕鱼为生的赫哲人,年年都在农历的7月15放河灯、祭河神,以此来祈祷、祝福族人平安、捕鱼丰收。

17、门巴族

据藏文史籍记载,门巴族的先民很早就在西藏南部的喜马拉雅山区繁衍生息。门巴族主要聚居在西藏墨脱、林芝、错那等县。“门巴”意为居住在门隅的人。门巴族沿用藏历,节日也与藏族相同。节日期间要杀牛宰羊,置办丰盛的酒菜,宴请宾客。相传藏传佛教的佛祖释加牟尼诞生和圆寂的日子是藏历四月十五日,为了纪念这一天,门巴族地区的所有寺庙念经祈祷,举行各种宗教活动。

18、白族

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其余分布于云南各地、贵州省毕节地区及四川凉山州。白族自称“白伙”、“白尼”、“白子”等,汉语意为“白人”。1956年,根据本民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白族。白族的传统节日很多,已有上千年历史的“三月街”是白族一年一度最盛大的节日,现被定名为“三月街民族节”。另外还有“火把节”(又称星回节)等民族节日。

19、保安族

保安族因信仰伊斯兰教和风俗习惯与当地回族略同,又被称为“保安回”。1950年根据本民族人民意愿,定名保安族。保安族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甘肃省一带。保安族通用汉文,多信仰伊斯兰教。着名的保安腰刀的生产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尤为藏族人民所喜爱。保安族的节日同许多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相同,如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祀日等,家家都要炸馓子、油馃、蜜圈圈和油香。

20、布依族

布依族是中国西南部一个较大的少数民族。解放前,布依人被称为“仲家”、“水户”、“夷族”、“土边”、“本地”、“绕家”等。1953年,贵州省各地的布依族代表经过协商,正式统一用“布依”作为本民族的名称。布依族崇拜祖先,主要信仰多神和自然崇拜,传统节日除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外,还有“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牛王节”等,最隆重的节日是农历“六月六”。

21、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少数居住在新疆塔城县。“达斡尔”意即“开拓者”。族源契丹。十七世纪中叶,这个民族为维护祖国统一,打响了武装抗击沙俄入侵的第一枪。达斡尔族称春节为“阿涅”,也把春节当做一年之中最盛大的节日。正月十六为“黑灰日”,在黑灰日这一天,人们之间互相往对方的脸上抹黑,认为抹得越黑,新一年越吉利。

22、德昂族

(崩龙族)德昂族原名“崩龙族”。1985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名为德昂族。“崩龙”是他称,德昂族各支系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自称“德昂”,意思是“石岩”。德昂族是西南边疆现有居民中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远在公元前二世纪就居住在怒江西岸。德昂族民间传统节日主要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烧白柴等,大都与佛教活动有关。德昂族还有祭家堂、寨神、地神、龙、谷娘等祭祀习俗,其中以祭龙最富情趣。

23、东乡族

东乡族是十四世纪后半叶由聚居在东乡的许多不同民族成份融合而成的,其中主要为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人和蒙古人。聚居在甘肃省境内,其中半数以上居住在甘肃东乡族自治县。东乡族开斋节又称"尔德节",是东乡族民间的传统节日。按伊斯兰教规定:伊斯兰教历每年九月是斋戒月份,这一月的开始和最后一天,均以见新月为准,斋期满的次日,即为节日。因此,它既是民族节日,也是宗教节日。

24、侗族

侗族来源于秦汉时期的“骆越”。魏晋以后,这些部落被泛称为“僚”,侗族即“僚”的一部分。现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等地。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侗族传统节日各地日期不一,节日饮食常和宴客活动联系在一起,主要节日有新婚节、架桥节、祭牛节、吃新节、花炮节等。侗族喜欢斗牛,每个村寨都饲养有专供比赛用的“水牛王”。

25、独龙族

独龙族曾被称为“俅人”、“曲人”等。解放后根据本民族的愿望,正名为独龙族。现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贡山独龙河谷。本世纪中叶,独龙族还处于原始公社的解体阶段,妇女还崇尚纹面的习俗。独龙族过去的宗教信仰尚处在较原始的自然崇拜或万物有灵阶段,即使是唯一的年节(独龙语:卡雀哇)也是和宗教联系在一起的。过卡雀哇于每年冬腊月的某一天举行(各地时间不一),节期的长短常常以食物准备的多寡而定。

26、俄罗斯族

俄罗斯族是从18世纪后逐渐从沙皇俄国南迁到中国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在封建军阀盛世才统治新疆时期,被称为“归化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俄罗斯族。主要散居在新疆各地,内蒙古、黑龙江等地有少量分布。中国俄罗斯族的风俗习惯与前苏联的俄罗斯族基本相同,多信东正教,俄罗斯族非常重视传统节日,尤其以过“复活节”最为隆重。过节前一周,不吃荤,只吃素。

27、哈尼族

据史书记载,哈尼族与彝族、拉祜族等同源于古代的羌族,现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南。哈尼族自称很多,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称为哈尼族。哈尼族信仰多神和崇拜祖先,传统节日主要有“年首扎勒特”(10月)、“吃扎扎”(五月节)。此外还有“栽秧节”(又称“黄饭节”)和尝新节两个小节日。

28、哈萨克族

哈萨克族源远流长。西汉时,天山北部的乌孙即是哈萨克族的先民。这些东迁的牧民得名“哈萨克”,意即“避难者”或“脱离者”。哈萨克族主要分布在新疆,少数分布在甘肃阿克赛和青海等地。哈萨克族过去信仰萨满教,公元十一世纪前后,改信伊斯兰教。主要节日有古尔邦节和肉孜节,还有“那吾热孜”节。哈萨克族热情好客,待人真诚。抛撒“包尔沙克”、糖,迎喜事是哈萨克族的传统礼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