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樣的圖片是受到版權保護的 圖片申請了版權保護標識是不是應該有版權標識 要不怎麼知道圖片有版權
圖片自創作完成之日起作者就擁有該作品的版權了。只是沒有在版權局登記,沒有作品登記證書
版權登記可以找代理機構辦理或自己親自去身份證住址上的省版權局辦理
所需文件資料有:
提供申請書、身份證明復印件、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單位開具的證明等);
如果是合作創作或者委託創作,還應該提供合作作者的委託書或委託作品的委託合同,由代理人代為辦理登記的應提供代理人委託書,如果已經簽定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的,還應提供該合同。
還應填寫登記表、權利保證書,並交納相應的登記費用
版權保護標識是©(圓圈加C)符號。有版權標識的作品表明受版權保護。但是沒有版權標識的作品不一定表明不受版權保護。我國作品版權採取自動取得原則,作品自創作完成之日起自願產生,作品注冊登記不是著作權取得的必要手續。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所以無版權標識的作品仍然受版權保護。
參考法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2. 網路圖片有版權嗎
法律分析:網路圖片是有版權的。圖片是具有版權的,網路圖片一樣具有版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攝影作品屬於著作權的保護范圍,網路上發布的圖片是享有版權的,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隨意轉載或者使用,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視聽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3. 如何認定圖片的版權
法律分析:圖片由公民個人創作完成的,創作圖片的公民是作者,該公民對作品享有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六條 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竊。也不得為了謀取個人名利,在該圖片上標署自己的姓名。
4. 版權圖片指什麼
應該是「版權頁」吧?
版權頁就是自有「版權」以後,書刊中專門刊印有版本信息的那一頁,版權頁印在扉頁(內封)背頁的下端或書籍最後一面(後環襯之前)下端。現在國內圖書版權頁專門一頁,位置在扉頁(內封)背頁。
版權頁上面是記錄書籍出版情況,供國家版本管理部門、出版發行單位、圖書館和圖書收藏者使用。包括:書名、作者或譯者姓名、出版社、發行者、印刷者、版次、印次、印數、開本、印張、字數、編選者、繪制者姓名、插頁、出版年月、定價、書號等項目。
您所說或者是版權圖片?
這是指網路中的版權。
按照版權法,網路中的作品(文章、各種圖片等作品)一樣享有著作權,但是國內網路中至今未能解決。
網路作者對其作品特別註明了「版權所有」的,不可用到《著作權法》規定的侵權使用上。(應該是網路上所有作品,包括未註明版權所有的)
網路常見的侵權方式集中於非法轉載。主要形式有:
1.轉載變原創。2.轉載不署名。3.轉載無鏈接。4.非法轉載。——即當作者明確禁止轉載時,強行轉載,雖然註明作者並用鏈接方式指向原文,這仍然屬於侵權。
網友們常常將2、3、4作品稱為「版權作品」或者「版權圖片」。
5. 網上什麼樣的圖片才有版權
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6. 怎樣認定圖片版權
圖片需按照如下方式認定版權:一般情況下,誰是圖片的創作者,版權一般就屬於誰。版權屬於作者,一般版權的申請人就是版權人,但特殊情況下,版權屬於版權人的權利繼受人。
【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八條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並交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託作品的委託人應出示委託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第九條登記作品經作品登記機關核查後,由作品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作品登記證按本辦法所附樣本由登記機關製作。登記機關的核查期限為一個月,該期限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登記的材料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