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行道停車違反了什麼法律,應該給什麼部門管理
很簡單,"佔道",交通治安條令,交交警就可以了!
公路是分道的, 如人行道,小型汽車車道,大型汽車車道,等等;高速公路分成主車道,慢車道,超車到,
佔道就是,佔用別人的車道,如汽車在人行道等
懂了么?簡單的說就是違規停車,交給交警處理就OK了
Ⅱ 拍到違章停車的怎麼傳給交警
郵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處。
違法停車由於需要確認駕駛人不在車內,所以很少會使用電子眼進行拍攝。如果是電子警察拍違章停車拍到的話一般是指揮中心的專項行動或者停車地點嚴重阻礙交通通行,很可能處罰標准不是按照違停處罰。如果處罰名稱確定是違停的話,罰200不扣分。
(2)人行道停車圖片發給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Ⅲ 城市道路兩旁畫的臨時停車位是哪個部門管的呢
是由交警部門,根據道路交通情況,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設置的臨時停車位,應由交警管理。
Ⅳ 機動車在人行道停放違法嗎哪個部門進行管理
由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門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4)人行道停車圖片發給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序,建立警風警紀監督員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辦理機動車登記,發放號牌,對駕駛人考試、發證,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執法,不得延遲履行職責,不得擅自改變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Ⅳ 人行道上畫車位歸什麼部門管理
市政局,城管隊,交警隊,停車服務中心
Ⅵ 人行道上停車位問題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由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門管理。根據相關法規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並且交警部門負責機動車道上汽車的違停,城管部門則負責非機動車道上的汽車違停,城管可對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八條 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葯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第九條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執法事項,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二)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三)執法頻率高、專業技術要求適宜;(四)確實需要集中行使的。
Ⅶ 違章停車照片怎麼上傳給交通警
您好:撥打交通違法電話122。登錄當地交通網的舉報嚴重交通違法專欄。郵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處。
違章通常是指交通違章,即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交通管理及影響交通路況的行為。另外,違章也可指違反常規章法處理事情。一般來說交通違章罰款主要有2種。一是現場違章開單。二是電子違章記錄。現場違章開單通常是由交通執法人員現場取證,並開具處罰決定書。當然也有是城管執法人員開罰的,因為車輛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場地,屬於違法城市管理條例,也屬於城管部門管轄。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在非停車位置停車超過五分鍾以上就屬於違章停車。目前拍攝違停的電子眼工作程序是:當車輛進入禁停區域,電子警察會自動抓拍一張照片,假如該車輛在5分鍾內離開,照片自動刪除。如果沒有離開,則再拍一張,兩張照片同時上傳到系統。認定違停。車輛在路邊違停後,交警現場拍照執法,這種情況很大的可能會被判定為違停。因為交警現場使用照相機抓拍和電子眼抓拍是同一性質的,交警回到交警部門後會把抓拍到的車輛進行抄牌。一般等相關部門審核違法記錄,再認定後就會進行處罰,上傳到違章管理系統。這個時間一般在3天到7天,最晚不會超過13個工作日。一般電子眼抓拍的違停和交警現場抓拍照片的違停,都會上傳到違章管理系統裡面,而交管12123和違章管理系統是聯網的。所以違停正常來說都會上傳到交管12123的,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進行處理違停。但是現場開罰單,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門不會上傳到網上,需要到交警部門現場處理,收到罰單後在15天沒有查詢到,可以到交警部門查詢,如果沒有就是沒有違法記錄。
違法停車由於需要確認駕駛人不在車內,所以很少會使用電子眼進行拍攝。如果是電子警察拍違章停車拍到的話一般是指揮中心的專項行動或者停車地點嚴重阻礙交通通行,很可能處罰標准不是按照違停處罰。如果處罰名稱確定是違停的話,罰200不扣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Ⅷ 地面上畫公共停車位的是哪個部門負責的
屬於交警支隊管。
市城市管理部門成立市政道路停車監管中心,負責城區臨時停車管理政策調研、制定;配合規劃、住建、公安、物價等部門做好中心城區臨時停車位控制性規劃和制定停車收費管理辦法。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合理劃定停車泊位,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統一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設置停車泊位或者使用地鎖、石礅、柵欄、限行樁等障礙物佔用公共停車泊位。
負責各區臨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考核。各區城市管理部門成立區道路停車管理中心,具體負責轄區臨時停車泊位設置、維護和日常管理,組織推動轄區內停車泊位社會化運行。」而且該意見之附件《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職責分工表》中特別明確。
Ⅸ 違規停車拍照後怎樣發給交警部門
摘要 違規停車可以用手機拍下照片,然後拿著手機去交警支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