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歷史上有哪些沒有裹足的「大腳」女人
歷史上著名的大腳女人,除了楊貴妃之外,還有一個非常有名的就是朱元璋的老婆馬皇後還有四大美女之一的西施。因為馬皇後是出身比較卑微的,像那種鄉野農民的家庭里,如果把腳給纏足了,就沒有辦法乾重活了。
而且古代人居然覺得腳越小的人屁股越大,盆骨越大越好生養,而且生兒子的幾率會變得比較高。真的是庸醫,對這些民間流傳的小道消息真的是服了。
所以說不裹腳的女人,都是真正有膽量有豪氣,在那個時候,這種女人都被當成異類,甚至有可能會嫁不出去。
Ⅱ 古代女子要纏足,為何有一些唱戲的男伶人們也會被要求裹腳
一雙小腳三寸蓮,向大人鞠躬」,這句話顯示了中國古代男人對小腳女人的偏愛。為了迎合男性的喜好,幾千年來,女性纏足在中國已成為一種不良習慣。從宋朝到民國,無數婦女遭受纏足之苦。
有些演員為了藝術也要綁腳,因為有時他們在劇中扮演女人,看起來很現實。
Ⅲ 古代女子都要纏足,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
女子纏足是那時候舊社會對女孩子實施不堪入目的罪惡之一,纏足和性慾望和滿足男人的性興趣有不可磨滅的關系。男子要求女子為自己守貞潔,就要限制她的行動,不讓他對外有太多聯系,剝奪她和其他男子見面的機會,所以,纏足是一個辦法。《女兒經》上所說,為了什麼事情,然後被裹足了?並不是為了好看,這是害怕女性出家門,因此裹腳是來拘束她的。可是,女子纏足最直接的原因不就是為了滿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後,到了康熙七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
Ⅳ 封建社會那些「纏足」的女性,後來她們的腳都成什麼樣了
在中國封建社會里,是有很多規矩的,規定要怎樣怎樣的。封建時期里,對女子的要求也是特別多,要遵守的就是連我們現代人都一清二楚的三從四德、夫為妻綱,相夫教子等等,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所謂的女德。還有一些傷害到女子身體的行為,那麼封建社會那些“纏足”的女性,後來她們的腳都成什麼樣了?那就是畸形。纏足是我國封建社會里的一大陋習,是一種畸形的審美。民國時期也還存在,不過大多是在一些偏遠地區。纏足限制了人的正常活動,缺乏一種自然美。對女子來說就是痛苦和傷害。
Ⅳ 中國古代女子為什麼要裹腳呢有啥好處嗎對女子有什麼影響呢
我國古代封建時代是絕對的男權社會,婦女地位低下,一生都要以男性為生存綱領,守著三從四德卑微的活著,除了精神的壓迫,肉體也備受摧殘,最典型的就是裹小腳,古人美其名曰“三寸金蓮”,其實就是吃人不吐骨頭的剝削。
Ⅵ 古代女人裹腳,常稱女人的腳為「三寸金蓮」,那時候裹腳一定要三寸大小嗎
古代女人裹腳,常稱女人的腳為“三寸金蓮”,那時候裹腳一定要三寸大小,是由於那時候的封建社會對女人實行壓迫的表現手法之一,而裹腳與性慾以及男子的性興趣有非常大的關系。再其次裹腳一般是在生下來,學會走路的時候就開始裹腳了,我們生下來一般就在兩三歲的時候就開始學會走路,當下地走路一年之後就開始實行裹腳,也就是在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實行。
所以古代女人的腳一定是要三寸金蓮,這也是當時的封建制度所制約,女人也無法反抗這種制度。
Ⅶ 歷史上的三寸金蓮那麼小,那是怎麼弄出來的呢
在古代,女子以小腳為美,“三寸金蓮”就是用來形容女子小腳的,“三寸金蓮”也叫纏足,古代女子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女子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我們可以判斷纏足是始於宋朝,宋朝在壓迫女子方面卻頗有建樹,讓纏足這個陋習殘害了古代無數的女子,並且這個陋習傳承了幾百年後才被廢止。
中國古代是以男性為主的封建王朝社會,男子都認為足小為美,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在宋朝,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於是宋朝皇帝就把纏足也向民間推廣。
在當時如果女子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被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男性把把摧殘人體、行動不便拋在一邊,認為纏小的腳小巧玲瓏,精緻美觀,
宋在纏足這一陋習宋朝的酸腐文人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許多文人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所以古代也出現了許多贊美小腳的詩詞,
纏足陋習在持續了幾百年以後,孫中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逐漸地把這個陋習漸漸消滅,解放了女性,免於再受纏足之害。
中國上下五千年歷史,催生出了璀璨的文化文明,但是在幾千年的歷史當中也產生了一部分陋習,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希望我們去其糟粕,把有價值的文化永遠的傳承下去。
Ⅷ 原來人們裹小腳是什麼樣子(圖片)
如下圖所示:
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
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
足起始時間,卻始終是一個謎。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
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並且,唐代時期已有詩詞。
拓展資料: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
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
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
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1929
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並派專員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