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朝女人裹小腳的風氣為什麼比歷代都嚴重呢
女子裹小腳(或曰纏足),是中國歷史上的痛苦記憶。自從北宋裹腳風氣興起以來,歷代傳承,尤以清朝最為盛行,美其名曰"三寸金蓮"。
不論大江南北,不論身份貴賤,皆可見小腳女子顫顫巍巍行走的身影。相比之下,直隸(今河北)、山東、山西、陝西等北方省份,裹腳更是司空見慣。
拍攝於1900-1910年間的滿族女性,天足,穿著"馬蹄鞋"。
第二個是客家女子。客家人(客家人也是漢族哦)主要分布在廣東、江西、福建、廣西等地,女子大多數不裹腳,個別富家巨室可能為之。
這些省區遍布高山激流,生存環境惡劣,一家人僅靠農業難以糊口,男人常常出海謀生,女人不僅要做家務,還要挑起一部分養家的重擔。如果裹了腳,她們顯然難以承受重活,家裡就有斷炊挨餓的可能了。
2. 為什麼古代的女人要裹小腳,纏足真的美觀嗎
古代以小腳為美,凡是女性,皆是要在兒時纏住雙腳,束縛腳的生長,等到長大就固定住了。
男女天生便有著生理上的不同。男性膀大腰粗,女性柔弱嬌細。
一直以來,女子的形象就是以溫婉見人。直到現在,社會風氣的放開,女性才有了各種各樣的裝扮以及身材。
古代的審美觀念是要體現女性天生的優勢,也就是陰柔美。
清朝滅亡後,孫中山曾要求廢除纏足,但是社會總是轉變不了觀念,還是有人裹著小腳。
好在,新中國成立後,這個陋習被徹底廢除,中國女性從此徹底解放。
3. 中國歷史上女人纏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間(1119-1125年)纏足風俗有了一個較大的發展。元代,蒙古貴族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大盛時期。清代,統治者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
(3)清朝女人纏腳圖片擴展閱讀
纏足,加劇社會貧困人類社會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纏足,半為殘廢,纏足時代的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行必扶牆,拄杖持桿,有條件者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負的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
至於出門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以氣喘吁吁,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馬亂,只有坐以待斃。
為了使小腳易於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爛的舉動。有人在纏腳布內故意放入碎石、瓦礫、瓷屑,有人用針刺刀劃的辦法弄破皮肉。想纏就一雙金蓮,非到折筋斷骨不可,掉落一、二個小趾也是家常便飯,女子纏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穩,夜痛不成寐,歷盡極度煎熬,慘遭至酷折磨。
4. 清朝的時候滿族女人裹腳嗎
清朝的時候滿族女人裹腳的。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
大清入主中原後,盡管滿族的女性從不裹腳,但根據普遍的審美標准,大腳絕對不是漂亮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滿族女性便發明了一種高底鞋,將腳藏在衣裙里,不會輕易顯現出來。
(4)清朝女人纏腳圖片擴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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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女性穿的高底鞋的起源還有另外的說法。一種說法認為,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作得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
另外一種說法是,傳說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恥、發展壯大的目的。
人們為了記住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滿族婦女在穿著旗裝時,通常會搭配旗式坤鞋。
這里所說的旗式坤鞋可分數種,一種高寸許,前後微缺,名為「寸底鞋」。還有一種鞋底中間高出數寸,中微細,下端作方形,名為「高底鞋」。
高底鞋跟的形狀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故而稱「花盆底」;另一種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所以得名「馬蹄底」。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到10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
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
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上此鞋,走起路來,裊裊婷婷,輕盈嫻雅,端莊秀美。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綉花鞋,亦稱「網雲子鞋」。
清朝滅亡後,對滿族女子的纏足禁令已成廢紙一張,滿族女子為了生計,主要是與漢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漢族女子纏足,不過此時纏足之風已是強弩之末了。
5. 清朝嚴令禁止女性裹腳為什麼民間卻還推崇至極
裹腳:即為纏足。是古代社會一種歷史悠久的陋習,指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纏足嚴重限制女人的自由,摧殘婦女的身心健康,是封建社會制度下歧視、壓迫女性、違反人道主義的典型象徵。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對於中原地區的“剃發易服”等強行統治象徵規定的推行嚴重傷害了漢民族;但有利於國民身心健康發展的“纏足禁令”卻也落得一個無疾而終甚至愈演愈烈的結果。
纏足對於中國女性的嚴重傷害和在傳統思想中的根深蒂固甚至延伸到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好多80後的年輕人甚至都見過因為纏足而形成腳部畸形的女性長輩。纏足的陋習“合地球五大洲萬國九萬余里,僅有中國而已”。纏足幾乎貫穿封建社會女性的一生,自幼時開始便強行用布帛將雙腳緊緊纏住,強行限制其自由生長,以達到封建社會人們認為的“美足”狀態。
清朝中後期,太平天國運動的爆發也發起了對女性纏足的禁止,但也未能成功。清朝末期,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了女性纏足對女性尊嚴和女性權利的嚴重踐踏,康有為甚至專門就女性纏足向光緒皇帝上呈《請禁止婦女纏足折》:
從國家法度講,纏足是對無罪女子濫用刑罰;從家庭關系講,有傷父母對女兒的慈愛;從人體衛生講,造成了不該有的病態;從民族利益講,削弱了種族。
而後在光緒皇帝和民間團體的共同努力下,一場轟轟烈烈的反纏足運動迅速席捲全國,對當時女性纏足的習慣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沖擊。但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女性纏足的陋習直到新中國成立後依然存在,等到“男女平等”、“解放雙足”等思想全面推廣開來以後,女性纏足的陋習才逐漸退出歷史舞台,直至今天完全消失。
6. 纏腳,裹足畸形美感的惡俗,為何能沿襲千年呢
纏腳,裹足畸形美感的惡俗,為何能沿襲千年呢?
很多不熟悉古代歷史的人,以為裹腳是清朝才開始的,其實不是這樣,雖然裹腳開始的確切歷史不可考,但最晚在北宋時期,裹腳之風已經開始盛行了。關於為何要給女性裹腳的原因眾說紛紜,其中有一種比較有說服力的是這種行為是家庭富裕的一種象徵。女性裹足之後,基本失去了勞動的能力,就連走路都很困難,只能靠別人伺候。這說明這個家庭很有錢,有能力養活一個沒有勞動能力的人。
再者是到了清朝,裹足成了一種反抗的象徵。清朝時期,曾多次針對男性的頭發和女性的纏足下過命令。盡管很多漢人反對,甚至付出過很多血的代價,但最終還是在「留發不留頭」的逼迫下,選擇了屈服。在這種情況下,裹足這種漢族特有的傳統習俗,成了對抗滿清統治的一種形式。所以到了清朝,雖然清政府嚴令禁止女性纏足,但裹足還是以史無前例的勢頭瘋長起來,甚至到了任何女性都要裹足的地步。
7. 晚清老照片:這就是傳說中的「三寸金蓮」,站不穩、走不動嗎
剛剛開始纏足的女童。女孩在5歲、6歲的時候,就要用布條將稚嫩的雙足緊緊地纏裹起來了。在成長過程中,腳部骨骼逐漸扭曲變形,腳趾頭不是向前生長,而是捲曲著擠到腳心處。這導致女性站立不穩、行走緩慢,痛苦不堪。
纏足的年輕女子。在清朝男人的審美趣味下,女人的小腳被美化為“三寸金蓮”,甚至有人研究出一種“金蓮美學”。比如方絢就在《香蓮品藻》一文中說,最美的小腳具備這樣的特徵:“穠纖得中,修短合度,如捧心西子,顰笑天然。 ”這種惡俗的趣味真是令人費解。
女子展示小腳。男人的小腳審美綁架了廣大女性,她們被裹挾著不得不承受纏足的苦果。當時在民間存在一種情況,天足女性很可能找不到婆家。淮北一帶以前流傳著這樣的婚俗:“看新娘,要看腳”;“小腳才能嫁到好人家,大腳嫁到婆家會受氣”。這體現了當年的“大腳歧視”。
攝影師展示小腳。小腳使女性困於閨閣之中,不能參加生產活動,不能獨立謀生,成為男人的附庸。
8. 古代的纏足陋習盛行,那為什麼滿族女子不纏足
清朝時漢人女子需要裹腳,滿族女子私下也裹小腳。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纏足之風已根深蒂固,到公元1668年(康熙七年)只好罷禁。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