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像中 女的是在來年各個男人的俱決斗中中槍,然後被男吸血鬼咬了變成吸血鬼的,女的穿一身黑色緊身衣,好
黑夜傳說??
2. 有一個動態表情圖片,是兩個人在決斗的,一個人拿刀,一個拿槍。拿刀的那個在耍帥中被拿槍的打死了,那個
估計是奪寶奇兵1,拿槍的那個原來拿著條辮子,戴著帽子,是個外國電影。
3. 新疆男子決斗叫什麼
新疆男人決斗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榮耀,這種渠道是是光
4. 能給我幾張鳴人和佐助決斗的圖片嗎
http://image..com/i?ct=503316480&z=0&tn=imagedetail&word=%BB%F0%D3%B0%C8%CC%D5%DF%C3%F9%C8%CB&in=24715&cl=2&lm=-1&pn=17&rn=1&di=15022536450&ln=2000&fr=&fmq=&ic=&s=&se=&sme=0&tab=&width=&height=&face=&is=&istype=2
5. 西方男人的決斗是怎麼回事 簽下生死狀嗎
為名譽而決斗,對於19世紀前的歐洲人來說,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事情。在法國和俄羅斯這樣決鬥成風的國家,男人們可以因為任何一個微不足道的原因就拔劍相向。據記載,在1588年- 1608年這20年中,僅在巴黎就有8000多人在決斗中喪命。我們所熟悉的文學家大仲馬、屠格涅夫、托爾斯泰等都曾參加過決斗;美國第7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法國第三共和國總理喬治斯·克列孟梭也是決斗的高手;號稱「鐵血宰相」 馮·俾斯麥更是把決斗當成家常便飯,在大學期間他就與人決斗過27次!連林肯總統都曾走上過決斗場……
一提到決斗,人們往往首先想起的便是俄羅斯詩人普希金的悲劇,或是大仲馬小說里的法國貴族們為了哪怕是想像中的一點點冒犯就生死相搏的情節。但事實上,決斗並不是騎士和貴族的專利,也不僅僅是爭奪愛情和捍衛名譽的危險游戲。在西方社會的發展史上,它還是一種源遠流長的法律制度,一種影響深遠的文化風尚。這種一聽起來就夾雜著騎士味道的、充滿陽剛男人氣的游戲,肇事的起因不外乎以下三種:
司法決斗:誰勝誰贏官司
所謂司法決斗,是指以決斗來解決法律爭端的一種審判方式。
在印歐語系的民族中,這是一種古老的習俗。凱撒就曾說過:日耳曼人用單獨斗劍來解決爭端。而在荷馬史詩《伊利亞特》中也有這樣的情節:兩個男人為證明自己是美女海倫的主人而在宙斯面前進行決斗,輸掉的一方就是撒謊者。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司法決斗的精神依據:由神來判斷是非。
到了中世紀的時候,司法決斗被西歐各國廣泛採用。例如,一個人在法官面前控告另一個人犯了某種罪行,而對方堅決不承認,此時法官就會讓兩人決斗,誰在決斗中獲勝就能贏得官司。而輸的一方就算僥幸不死,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時候,如果當事人不服法官的判決,還可以向法官提出決斗,如果贏了就可以推翻判決。因為人們相信:在這種由上帝來裁斷的決斗中,正義的一方是不會被打敗的。
司法決斗的另一個依據是:在尚武的歐洲人看來,只有怯懦的人才會在決斗中被打敗,而怯懦就意味著邪惡。
這種制度當然有其荒謬的一面,但在誣告成風、刑偵手段又極其不發達的中世紀,它的確也是對付誣告的惟一辦法。至少比起「熱鐵取證」「沸水取證」(當事人把手放到熱鐵上或沸水中,如果沒有被燙傷就證明其清白)之類的神判法來,司法決斗更能讓人掌握自己的命運。
榮譽決斗:名聲和愛情比命價更高
15世紀末,榮譽決斗的風俗開始從義大利流傳到歐洲各國,其目的不是辨別是非,而是為了「洗刷」別人對自己的侮辱(有時只不過是出於自己的神經過敏)。
當時,歐洲各國的貴族男子都身佩長劍,隨時准備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無論理由是多麼微小或荒謬。因為在他們看來,決斗本身就是富有騎士精神和男子氣概的象徵。
最初,榮譽決斗時雙方並不需要助手,但由於給對方下埋伏等卑鄙事件常有發生,不久後,決斗人必須有助手陪同就成了慣例。但是,助手制度很快就帶來了更大的傷亡——為了表明自己沒有辜負朋友的信任,雙方的助手也開始在決斗中大斗特斗,其拚命程度決不亞於決斗的主角。
女人當然也是引起榮譽決斗的主要原因,不過,這倒並不是出於男人們用比武來贏得異性青睞的動物本能,而是因為騎士精神本身就包含這樣的內容:男人應該以生命來捍衛心上人的名譽和尊嚴。因此,在描寫中世紀騎士的小說里,我們經常能看到某位騎士發誓為心愛的貴夫人效勞的情節,這里的「效勞」便意味著:如果有人敢冒犯您,我將立刻和他決斗,不死不休!
政治決斗:政見不和刀劍相向
政治決斗古已有之。古羅馬詩人塔西佗說:在日耳曼國家裡,當一個國家要加入對另一個國家的戰爭時,總是試圖讓戰俘和本國士兵決斗,並通過決斗來裁決戰爭的勝負。
這些古代的政治決斗都是非常嚴肅的事情,有著嚴格的規章和程序,觀摩者也往往都是政界和宗教界的顯赫人士。
從法國大革命時期開始,另一種政治決斗開始風行:持不同政見的人為了自己的政治理念而決斗——當口舌說服不了對方的時候,就讓槍劍來解決問題吧!到了19世紀,政治決斗甚至成了決斗的主要原因。
在美國,許多州長、部長甚至總統都曾參加過這樣的決斗。其中最有影響力的一次決斗發生在1804年,因為總統大選紛爭留下的後遺症,當時的副總統艾倫·伯爾向時任財政部長的漢彌爾頓提出決斗,並在決斗中將漢彌爾頓擊斃。這個不幸的消息令美國震驚,一時悼念者如潮,其場面足可與5年前華盛頓逝世時相比。但漢彌爾頓並不是這場政治決斗的唯一犧牲者,副總統伯爾事後被美國人視為「兇手」,政治生命完結之餘自暴自棄,三年後便因涉嫌叛國而被通緝,在美國政治史上也算是最倒霉的副總統之一了。
決斗的喪鍾與尾聲
隨著時間推移,人們越來越意識到決斗的負面影響,禁止決斗的命令開始一道道發出。
在廢除司法決斗方面,教會走在了最前面。歷代教皇都多次指出,決斗在本質上違反了非暴力的宗教精神,應該予以禁止。12世紀末,教會發布規定:神職人員即使請替身參加決斗也是犯罪,如果他的替身殺死對方或被殺死,該神職人員要按殺人罪處分。
13世紀後,西歐國家普遍開設宗教裁判所法庭,司法決斗從此衰落。不過,司法決斗的廢止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法國的最後一次合法決斗發生在 1547年,而英國直到1819年才正式廢除司法決斗。
比起司法決斗來,榮譽決斗就更難制止了。
1566年,法國國王查理九世發布了一道嚴厲的法規:任何參加決斗的人都要被處以死刑。但法律似乎無法遏止人們對決斗的熱情,在隨後的30年裡,巴黎依然有上萬人死於決斗。甚至連席捲一切的大革命也沒能改變決斗的風尚,只是讓人們把決斗的起因從榮譽、女人轉移到了政治上面。
然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尊重生命的現代文明漸漸深入人心,決鬥文化的根基——騎士精神——不可挽回地走向沒落;而現代司法制度的完善,更讓司法決鬥成為了荒謬的傳說。20世紀之後,雖然酷愛決斗的法國人偶爾還會舉行決斗,但往往只是走形式——事先的精心准備足以保障決斗者的生命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納粹統治時的德國和義大利,榮譽決斗曾再度合法化,當時的德國大學生甚至以在臉上留下傷疤為榮。這是決鬥文化最後一次死灰復燃,相對它不乏浪漫精神的過去來說,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可恥的尾聲。
(摘自《看世界》2007/01 夏海淑)
6. 歐洲古代的決斗有什麼規則
平民間決斗沒有具體規則,只要決斗雙方都認可,各使什麼招數都行。
貴族間決斗有具體規則要求,主要如下:1、在場會有見證人及旁證。2、參加決斗的當事人都會帶上副手,有時雙方副手之間也可決斗。3、事先使用的武器、雙方在決斗中站立的距離、何時動手、何時開槍或動刀劍,由誰先開槍先動手通過抽簽決定,這些都會事先訂好。4、開始決斗時,由裁判倒數3、2、1後,雙方才能正式開始決斗。
女人也可以和男人決斗。中世紀時一些國家規定,女人可以提出和男人進行決斗,但是為了體現公平,男人必須站在洞里,只露上半身。例如歌劇演員朱麗葉·德奧比尼女士,人稱莫旁小姐。
有一次她受到一個男演員的侮辱,莫旁小姐要求與之決斗,對方拒絕,她因此拿走了這個男人的所有物品。還有一個男人也是侮辱了她,因為不敢答應與莫旁小姐決斗,不得不跪地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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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競爭(2001年科比和奧尼爾擊敗艾弗森),4比2是最普遍最自然的結果,那麼七場決戰是只屬於男人之間的戰爭。到了總決賽的級別,如果打到第七戰,一定超越既定的籃球規律,必須上升到精神高度。 七場大戰只屬於科比和加內特,只屬於奧拉朱旺和尤因。他們站到一起打七場總決戰並非偶然,靠的是十年以上沙場歷練的積累。大家一起走到第七場,如果沒有骨子裡的血性無法實現,因為此前任何一次挫折,都可能讓他們半途而廢,惟有超越籃球的精神原動力才能讓他們堅持到最後。 參觀蘇群旅行攝影簿 1994年的奧拉朱旺和火箭隊,半決賽輸掉了前兩場,總決賽前四戰與尼克斯戰成平手(而且順序與湖人戰綠軍相同,1比0,1比1,2比1,2比2)。所謂的「天王山之戰」,火箭在紐約輸球,帶著2比3回到休斯敦,拿下第六場。在綠軍拿下最後一個主場時,很多人認為湖人輸掉「天王山之戰」就失掉了全局,但歷史上有七支球隊總決賽帶著2比3回到主場拿下第六戰,科比的湖人是第七支。當總決賽變……
以上
8. 什麼叫男人之間的決斗
一般是為了女人或者有深仇大恨。通常情況下是一方下戰書,指定地點,另一方准時赴約。決斗方式事先約定。
9. 求一部漫畫!!!男主角用左輪手槍決斗的漫畫(答對了追加分數)
PEACE
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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