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方出軌承諾離婚給補償費,事後反悔,只有微信聊天記錄照片,可以起訴嗎
如果你能夠將聊天的照片洗印出來交給法院可以作為證據就能夠起訴
2. 我的妻子出軌了.但我手上只有偷偷從她手機上拍下來的和好幾個朋友在微信和qq的聊天記錄說她和別的男人
還需要有更有力的證據才好些,證明孩子跟著這樣的人受不到良好的教育
3. 女人出軌了,兩年後那些聊天記錄和QQ記錄對女方有害嗎
無害。出軌不犯法是正解。最多公開,讓她收輿論譴責,不過那樣好像侵犯隱私
4. 對方出軌,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證據使用嗎
微信、QQ等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證據,可以作為打官司的證據使用,但有一定的要求。
一、相關法律規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製件。提供復製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製作經過。」
其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有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在判決離婚的前提下,並符合規定的情況,才有可能獲得損害賠償。 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沒有詳細規定關於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問題,僅作了較為原則性的規定。
5. 出軌了,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可以作為證據嗎
摘要 您好
6. 女友出軌了徽信聊天記錄刪了雙方都拉黑了對方在電腦里能找出他們的聊天記錄嗎
不能因為如果微信聊天他一旦刪除了就再也找不到了。手機上沒有聊天記錄你電腦上更找不到他聊天記錄而且他還把你拉黑了。把你拉黑了之後呢你連她的微信都登不上去。
7. 我媽的微信截圖,你們覺得她是不是出軌了
沒有出軌,只不過給你找個後爸,不信蹲個點看看,跟著你媽一起去賓館看看
8. 出軌了,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可以作為證據嗎
您好,是不是所有的微信聊天記錄都可以做一份證據保全公證?其實也未必。做類似公證有個前提條件是:必須是本人的手機,本人的微信賬號。如果申請人獨自一人拿著對方的手機過來,要求公證對方出軌聊天記錄、照片等,公證員肯定會拒絕。
那麼微信聊天記錄這樣的公證上法庭有用嗎?
一、真的起訴離婚,這樣的聊天記錄能證明一方出軌嗎?
公證過的微信聊天記錄的證明力比沒公證過的更強嗎?不管聊天記錄有沒有公證過,只憑一份證據認定夫妻一方是否出軌的時候非常少,這通常是一個綜合判斷的過程。一份微信記錄在法庭上出示後,法庭通常會聽取證據相對方的質證意見。如果對方對這份微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認可,內容也認可,那是可以作為認定其出軌的證據;但如果對方提出異議,認為公證是單方做的,未經本人同意;或者聊天的不是本人;又或者雖然承認聊天的是本人,但提出他的種種陳述是為了維系婚姻,事實上並無出軌行為,那麼法庭通常還要結合其他證據,比如捉姦的報警記錄、相關的證人證言或是親子鑒定結論,來判斷一方是否出軌。公證過的微信聊天記錄和沒有公證過的記錄,證明效力上是差不多的。
二、舉證對方微信聊天記錄會不會侵犯了另一半的隱私嗎?
隱私權不是一種絕對權利,而是一種相對權利。當隱私權與其他權利體現的價值發生沖突時,出於權利平衡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考慮,應先確定哪種權利需優先得到保護。當夫妻一方有理由相信,基於夫妻關系而產生的配偶權受到侵犯時,在維權這樣特定的時間階段,法律應保障配偶正當的舉證權利。但要注意不能為了曝光對方的不忠誠行為,而將這份公證書曬至網上。否則如果公證的微信聊天記錄失實,則可能構成對配偶名譽權的侵犯,即便微信聊天內容是真實的,也有可能侵犯到配偶隱私。
三、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為電子證據的一種,具有無形性、易破壞性、多樣性、高科技性等特徵,存在著許多先天不足,證明力較弱。除非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希望對您有幫助。
9. 銀行行長出軌女櫃員聊天記錄被曝光!具體啥情況
有網民曝料稱,永州鄉村銀行業一支行大門口,有些人拉橫幅檢舉這家銀行兩位職工始終保持異常兩性關系,引起較高關心。
對於這事,永州市鄉村銀行業上級領導企業工作員回復表明,這家銀行的確存有兩位職工有不合理兩性關系的難題,涉嫌工作人員已被處罰,並已消除有關崗位。行長出軌女屬下被拉橫幅,聊天內容曝出充溢熱情曖昧關系。
兩位女人拉著條幅立在永州市鄉村銀行業一支行大門口,條幅上寫著「農村商業銀行劉某某某與銀行櫃員蔣某長期私通」,視頻中,這家銀行工作員及保安人員同意勸阻其個人行為,彼此造成一定的語言矛盾。
但也是有網民贊成那樣的檢舉個人行為,「你沒仁我不會義,完婚有領結婚證,駕車有駕駛證,開車闖紅燈是違反規定,難道婚姻生活中闖紅燈違章就違反規定?何況當事人彼此全是公務人員,理當保持穩定的本人風格!這般不堪就應當眾叛親離!」
10. 出軌方與他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可不可以作為證據
出軌方與他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應當盡量保留原始證據,不能修改。如果有條件進行公證處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