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院開出的清單中的自費和自負分別都什麼意思
自負:是指符合基本醫療開支范圍。你可以理解為:可使用醫保卡里的個人當年賬戶支付。
自理:指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內的乙類項目、乙類葯品,根據項目和葯品不同,須個人自行承擔3%-15%左右的費用,個人自行承擔的這些費用是無法用醫保卡里的個人當年賬戶支付的。
自費:是指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的費用,如:生活用品費、丙類費等,也無法使用醫保卡里的個人當年賬戶進行支付。
(1)醫葯費自理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醫保報銷設有起付線和封頂線。起付線就是,用完當年個人醫保賬戶計入的金額後,進入自負階段。假設自負1500為起付線,那麼超過起付線的費用就可以由醫療保險按比例報銷了。封頂線則更好理解了,就是最多給你報多少錢,超過的部分就沒法報銷。
至於起付線和封頂線具體多少,各個地方有所差異,不同醫院等級也各不相同,具體要看當地政策。
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
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與醫院級別有關。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其數額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扣除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後,由統籌基金根據醫院級別按比例支付:
三級醫院85%,二級醫院90%,一級醫院92%,與醫保機構簽訂了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
在此基礎上,年滿50周歲的增加2%,年滿60周歲的增加4%,年滿70周歲的增加6%,年滿80周歲的增加8%,年滿90周歲的增加10%。
根據年齡增加後的醫療費報銷比例,不得超過100%
❷ 買了重大保險之後,要是萬一得癌症的話,保險公司會全部承擔醫葯費嗎
引言:買了重大保險之後,要是萬一得癌症的話,保險公司會全部承擔醫葯費嗎?現在人們也是開始逐漸重視買保險的這個現象,你保存是什麼?給人們帶來更高的利益得益,和防止人們得到疾病,很多人現在買疾病險也是因為現在自身患疾病,可能會帶來更高的經濟損失。像有些重大的疾病,可能治療一次需要很多,給一個家庭帶來。如果及時的買重大保險之後,甚至一些專業的疾病險,這樣就會給家庭更好的利益保障,減少給家庭的經濟負擔。
因為老人在老的時候會患有各種各樣的疾病,這樣對整個家庭的負擔也是比較大的,所以兒女們為了給父母提供更好的治療情況或者養老情況,就會給父母買很多保險。因為這樣可以用小的收益來換更大的保障。每個人都是願意這樣做的,如果真的有重大疾病險的話,是一定要買的,這樣才能夠有更好的利益保障。
❸ 老人的醫葯費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老人的醫療費用,子女是應該共同承擔。子女共同承擔的主要是老人生病住院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醫療機構出具的收費項目清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❹ 車撞人了醫葯費誰墊付
肇事者墊付。
墊付醫葯費不是強制的,建議不支付任何費用。讓受害人費用自理即可。最後是協商也好,還是起訴也好。待最終的處理結果出現的時候,再一次性支付給其相應的費用。在支付給對方費用時,要讓對方打好收到條。如果因為沒有錢而放棄治療,受害人死亡的,我認為死亡與事故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的,應當由車主承擔責任。
非醫保用葯不予賠償嗎
受害人在醫院治療,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用葯,受害人和投保人均無法掌控,若保險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受害人非醫保用葯費用屬於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療開支,則應全額承擔包括非醫保用葯在內的賠償責任。
醫保報銷,能不能重復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醫保部門報銷後再向侵權人行使醫療費的賠付請求權,與侵權人無關。
常見墊付問題
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雙方因墊付醫療費用問題經常產生很大的糾紛,情況也是錯綜復雜,根據辦案經驗和實際操作中經常遇到以下因為醫療費產生的問題:
1、肇事方從事發後就玩消失,拒絕墊付任何費用。
2、肇事方墊付簡單搶救費後玩消失,拒絕支付受傷者任何後期治療費。
3、肇事方對受傷者全額出資治療。
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有人員受傷,搶救、治療傷者肯定是此時事故首當其沖應當進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機會考慮,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擔多少責任,而此時交警部門還沒有做出責任劃分,所以不願意墊付醫療費用或者只墊付少量的搶救費用。
這時通常會將交強險范圍內的10000.0元通過保險公司劃撥到醫療機構,但往往對於構成傷殘的傷者治療費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肇事司機能急事墊付醫療費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的確也有個別傷者因肇事司機墊付足額費用,致使待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後自己多出的費用無法要回,照成墊付方較大損失。【法律依據】: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❺ 住院費中的「自費,自理,公費」分別是什麼意思
自費:自己承擔自己的醫葯費用。
自理:自己應該承擔的那部分醫葯費用。
公費:國家可以報銷的醫葯費用。
❻ 工傷賠償包含醫療費嗎
一、工傷賠償包含醫療費嗎
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除了醫療費還包括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已滿60周歲工作受傷可以認定工傷嗎
首先,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員工受傷,可以認定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不過,已達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勞務關系,所以工作受傷不能認定工傷,不過,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並且,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規定,這時候可以主張以下費用: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康復費;
12、護理費;
13、後續治療費;
14、精神損害撫慰金。
其次,員工已達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費年限不夠,即未達15年,退休員工繼續工作的,將按勞動關系處理。
因此,屬於以上情況的,可以積極申請做工傷認定,主張工傷損害賠償。
並且,去申請工傷時要在以下時間內:
1、公司申請。公司從工傷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公司未按時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公司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❼ 工傷保險沒有報銷的醫葯費由誰承擔
工傷保險中沒有規定剩下沒報銷的醫葯費該誰承擔。你要看那些沒報銷的醫葯費是否在工傷保險診療項目中,比如西葯是不是在工傷保險葯品目錄中的,如果是不屬於工傷賠償項目中的那部分只能自己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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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1、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2、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復雜的為60日內。
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❽ 醫葯費自理和自付是什麼意思
醫葯費自理是費用不納入大病報銷范圍。醫葯費自付是乙類項目納入大病醫療保險。
一、醫葯費個人自理
(1)在參保地以外發生住院費用(包括辦理或未辦理轉外就醫手續在省外住院就醫的,不包括異地安置人員在安置地住院就醫的)都由參保人先行負擔符合政策范圍內的費用的10%,為先行自理費用。自理費用不納入大病報銷范圍。
(2)未進行備案直接前往省外就醫或已辦理備案但在住院時未持卡直接結算的,需持相關票據回參保地報銷,其住院費用按照《青海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報銷葯品目錄》、《青海省診療目錄》及《青海省服務設施標准》執行,不在目錄范圍內的都屬於自費項目。
(3)不在報銷支付范圍內,在目錄內但明確為乙類項目為自付項目,需先行承擔部分費用,剩餘部分再按照相應住院報銷比例經行報付。
(4)已在西寧市各級社保經辦部門進行備案(轉診及異地安置)手續後直接持社保卡在異地醫療機構就醫的住院費用中,自費、自付部分參照就醫地的葯品目錄及服務設施診療目錄。
二、醫葯費個人自付
(1)乙類項目自付: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區分甲、乙類。「三個目錄」內甲類項目,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全額納入報付范圍;「三個目錄」內乙類項目,先按個人自付比例自付一部分,再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乙類項目自付納入大病醫療保險。
(2)分段自付:符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根據就診醫院不同等級,基本醫療費用按不同比例報銷,報銷完剩餘部分為分段自付。分段自付納入大病醫療保險。
(3)已在西寧市各級社保經辦部門備案(轉省外住院就醫及異地安置的)手續後直接持社保卡在異地醫療機構就醫的住院費用中,自費、自付部分參照就醫地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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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保住院費用報銷所需材料
1、門診病歷;
2、出院小結;
3、疾病證明書;
4、住院收費收據(發票);
5、住院費用清單;
6、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7、異地住院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或《南寧市異地居住或駐外工作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9、委託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驗原件)。
10、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二、醫保門/急診費用報銷所需材料
1、門診病歷;
2、門診收費收據(發票);
3、門診費用清單;
4、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5、報銷住院前急診的,提供疾病證明書、出院小結、住院收費收據(發票)、住院費用結算單、住院費用清單;
6、異地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或《南寧市異地居住或駐外工作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8、委託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驗原件);
9、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❾ 請問醫保里,自負、自理、自費,各是什麼意思啊
自費:指不列入基本醫療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使用了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之外的葯品費用;使用了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不予支付部分診療項目的醫療費用;
超過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准部分的醫療費用以及規定不予支付的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費用。
自理:指列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先應由個人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自負:指職工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門診賬戶支付不足(目前不含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以及重大疾病醫療(即醫療救助)補助時,由個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9)醫葯費自理搞笑圖片擴展閱讀
1、醫保的優勢
按統一標准享受待遇。同樣的准入條件,收費標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別。員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完以後由員工自行付費。
員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6%;1萬至2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8%;2萬至4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92%。如果員工連續幾年不生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滾存。
2、醫保的缺點
每一次住院有一個基本起付線的免賠額,分別為: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行承擔。甲類葯和乙類葯按比例報銷,進口葯不予報銷,超過4萬元保障額度就得自行付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