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簡述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聯系與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關系 一、 聯系 1. 有共同的基本原則或者法律原則。例如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等原則,這些是國際公法的基本原則,而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大體相似,它更側重於尊重國家經濟主權、平等互利等,對國際經濟法具有直接指導意義。 2. 將國際公法規范按是否調整經濟關系分為兩類,其中用以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公法規范,屬於國際經濟法范疇。 3. 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促進國際公法的發展;反之,國際公法的發展,也有利於國際經濟法的發展。 二、 區別 1. 淵源不同。國際公法的淵源是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這里的國際慣例是指國家間的政治和外交活動產生的習慣,而非商業慣例;而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包括國際商業慣例、各國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國內立法和某些判例。 2. 主體不同。國際公法的主體限於國家和各類國際組織(政府間國際組織);而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國家、各國政府間的經濟組織、民間國際商務組織、國際商務仲裁機構以及不同國籍的國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 調整對象不同。國際公法調整的是主權國家之間的「公法關系」,例如政治、外交關系,但不包括當事人之間的民商事關系;而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國際經濟關系而非政治關系,是法人、自然人、國際組織在國際交往與合作的過程中形成的相互關系。 4. 解決爭議途徑不同。國際公法解決國際爭端的辦法分為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非強制方法包括談判、斡旋、調停、外交談判以及仲裁和司法解決,強制方法包括反報、報復、品是封鎖和干涉;而國際經濟法的解決爭議的方式是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仲裁和訴訟往往是在一個國家的常設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關系 一、聯系 1. 調整對象均含有國際因素,且涉及經濟利益,都需要嚴格遵守國家主權原則、平等互利原則等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其他國家慣例。 2. 淵源大體相同。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的淵源都包括國際法淵源和國內法淵源兩大類,國內法淵源包括國內立法、國內判例。 3. 解決方式基本相同,都須藉助訴訟或仲裁的方式。 二、區別 1.調整對象不同。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是國際民商事交往中各個平等的國際私法主體之間的橫向民商事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各個國家政府與政府之間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形成的橫向平等關系和各個國家在國家經濟交往中干預、控制和管理國際經濟生活而形成的縱向的管理關系,只調整經濟關系。 2.性質不同。國際私法是調整國際民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調整對象是國際民商事交往中各個平等的國際私法主體之間的橫向民商事關系,具有典型的私法性質,是民法、商法的法律適用法;而國際經濟法是主要調整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它和國際公法一樣都具有公法性質,但它有事區別於國際公法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3.調整方法不同。國際經濟法是通過直接調整方法來調整國際經濟關系法。但是,國際私法則是通過間接調整方法(即通過確定支配一定的國際民事關系的法律)來調整國際民事關系的。
人活一輩子,就活一顆心,心好了,一切就都好了,心強大了,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人的心,雖然只有拳頭般大小,當它強大的時候,其力量是無窮無盡的,可以戰勝一切,當它脆弱的時候,特別容易受傷,容易多愁善感。
心,是我們的根,是我們的本,我們要努力修煉自己的心,讓它變得越來越強大,因為只有內心強大,方可治癒一切。
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
人生,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較量,說到底,是自己與心的較量。如果你能夠打開自己的內心,積極樂觀的去生活,你會發現,生活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糟糕。
面對不容易的生活,我們要不斷強大自己的內心,沒人扶的時候,一定要靠自己站穩了,只要你站穩了,生活就無法將你撂倒。
人活著要明白,這個世界,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如果你對現在的生活不滿意,千萬別抱怨,努力強大自己的內心,才是我們唯一的出路。
只要你內心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人生路上,坎坎坷坷,磕磕絆絆,如果你內心不夠強大,那這些坎坎坷坷,磕磕絆絆,都會成為你人生路上,一道道過不去的坎,你會走得異常艱難。
人生的坎,不好過,特別是心坎,最難過,過了這道坎,還有下道坎,過了這一關,還有下一關。面對這些關關坎坎,我們必須勇敢往前走,即使心裡感到害怕,也要硬著頭皮往前沖。
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只要你勇敢,只要內心足夠強大,一切都會過去的,不信,你回過頭來看看,你已經跨過了多少坎坷,闖過了多少關。
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面對生活的不如意,面對情感的波折,面對工作上的糟心,你是否心煩意亂?是否焦躁不安?如果是,請一定要強大自己的內心,因為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當你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一切困難,皆可戰勝,一切問題,皆可解決。心強則勝,心弱則敗,很多時候,打敗我們的,不是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情感的波折,更不是工作上的糟心,而是我們內心的脆弱。
真的,我從來不怕現實太殘酷,就怕自己不夠勇敢,我從來不怕生活太苦太難,就怕自己不夠堅強。我相信,只要我們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那麼多雞毛蒜皮。
強大自己的內心,我們才能越活越好
生活的美好,在於追求美好的生活,而美好的生活,源於一顆強大的內心,因為只有內心強大的人,才能消化掉各種不順心,各種不如意,將陰霾驅散,讓美好留在心中。
心中有美好,生活才美好,心中有陽光,人生才芬芳。一顆陰暗的心,托不起一張燦爛的臉,一顆強大的心,可以美化生活,精彩人生,讓我們越活越好。
生活有點欺軟怕硬,如果你內心很脆弱,生活就會打壓你,甚至折磨你,如果你內心足夠強大,生活就會獎勵你,眷顧你,全世界都會對你和顏悅色。
Ⅱ 什麼是三國法
三國法分別是《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1、《國際公法》是指在國際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調整國際關系(主要是國家間關系)的,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的總稱。
2、《國際私法》在世界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下,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關系,解決應當適用哪國法律的法律。
3、《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ppt國際公法背景圖片擴展閱讀
1、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國際法中被各國公認的、具有普遍意義的貫穿於國際法各個領域、構成國際法基礎的法律原則。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屬於強行法的范疇,而並非可以任意選用或者廢棄的原則。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民族自決原則等。
國際法主體是指具有獨立參加國際關系資格,並直接享受國際法上權利和承擔國際法上義務的能力的國際法律關系的獨立參加者。是否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關繫到誰可以作為國家法律關系中平等的一員、獨立參加國際交往、享受國際權利、承擔國際義務的問題。
2、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是國際民事關系,可以稱之為涉外民事法律關系。作為國際私法調整對象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如下特點:具有涉外因素。具體體現在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具有涉外因素;是廣義的民商事關系;是會發生沖突的涉外民事關系。
國際私法是以涉外民事關系為調整對象,以解決法律沖突為中心任務,以沖突規范為最基本的規范,同時包括規范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規范、避免或消除法律沖突的統一實體規范以及國際民事訴訟與仲裁程序規范在內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3、國際經濟法泛指調整國際經濟交往的法律。其范圍包括一切關於超越國界並涉及任何經濟利益的交易和交往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不論進行交往和交易的主體是國家、國際組織或機構、國營金融機構(如國家的中央銀行),還是個人、法人或跨國公司。
它也不區分國際法和國內法、公法和私法。主張這種概念的法學家一般認為,國際經濟法是國際社會中經濟關系和經濟組織的國際法規范和國內法規范的總稱,他們打破了法律各部門之間的界限,強調法律各部門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滲透。
這派國際經濟法學者特別著重從各種有關法規的綜合的角度,研究實際的法律問題,對實際法律工作者來說,較切合實用。
Ⅲ 有了解國際法這個專業的嗎最好是這個專業已經畢業的..
民商法和經濟法是目前最熱的兩個法學學科,主要因為學的東西很實用,就業前景特別好,而且收入特別高。
國際法學的內容相對比較空泛,尤其是在國際公法方面,學的都是一些國家主權之類的內容,因為不具有強制力,所以學了也沒有用武之地,學國際公法出來的人一般都會做一些理論研究,稍微好一些的會去國際組織工作,但是人數少之又少。但是國際法中所包含的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法、海商法這些都是非常實用的,就業前景目前還不錯,可以進大所打涉外官司,也可以考商貿部的公務員等等。所以建議學好國際經濟法方面的內容:)
Ⅳ 中央電大國際公法形成新測試上的題目 求助!~
30年代,以夏衍為代表的一批浙江籍的進步作家投身到電影創作事業,創作了一大批進步的電影作品。1932年,夏衍、阿英、鄭伯奇進入明星影片公司擔任編劇顧問。第二年,中共地下組織成立了以夏衍為領導的黨的電影小組,深入電影陣地領導左翼電影運動,創作了一批反映抗日斗爭、揭露階級矛盾、針砭時弊的優秀影片,如夏衍編劇、程步高導演的《狂流》、《春蠶》,夏衍編劇、沈西苓導演的《上海二十四小時》、《女性的吶喊》,夏衍編劇、張石川導演的《脂粉市場》、《前程》,沈西苓編導的《船家女》、《十字街頭》,袁牧之編導的《桃李劫》、《都市風光》、《馬路天使》等,這些面向社會和時代的作品具有濃郁的反帝反封建的色彩,在藝術上風格和形式上也多有創新,在當時民族民主革命的時代背景下,受到人民大眾的喜愛。
這個時期,許多的電影創作直接取材於浙江,有的直接在浙江拍攝外景地。由蔡楚生編導,聶耳作曲,王人美、韓蘭根主演的《漁光曲》,在浙江石浦拍攝,此片反映窮苦漁民的悲慘生活,1935年參加蘇聯莫斯科國際電影節展演,獲得榮譽獎,成為我國第一部獲國際獎的影片。《船家女》取材於西湖船娘的悲慘遭遇和杭州工人運動。《鹽潮》在浙江海鹽澉浦、南北湖拍攝外景,反映鹽民反抗封建的斗爭,由樓適夷創作,阿英編劇,徐欣夫導演,胡蝶、顧梅君主演。《母性之光》在杭州拍外景,反映階級對立中的悲歡離合,由田漢編劇,卜萬全導演,金焰、陳燕燕、黎灼灼主演。《凱歌》在諸暨拍攝部分外景,描寫農民戰勝封建勢力和自然災害,由田漢編劇。《鐵板紅淚錄》在杭州、桐廬拍外景,反映農村階級矛盾的斗爭,由陽翰笙編劇,洪深、沈西苓導演,王瑩、陳凝秋主演。由陽翰笙編劇,岳楓導演的《中國海的怒潮》,在鄞縣東錢湖等地拍攝,描寫漁民反帝反封建的斗爭。由孫瑜編導的《大路》描寫築路工人的抗日愛國斗爭,在杭州拍攝。
Ⅳ 我是一名高一學生,將來想學法律,尤其是國際法,想先自學一些基本法,望推薦一些法律書籍!!!
國際法有三個部分: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國際公法主要是主權國家之間的各種制度,如國際習慣法、國際條約和各國普遍接受的一般法律原則;
國際私法主要是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即涉外的人身(婚姻繼承收養等)和財產關系(合同票據等);
國際經濟法既有私法關系又有公法關系,如不同國家的個人、企業間的貨物買賣運輸保險投資等商務關系,國家對國際貨物進出口貿易的管制(關稅制度、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WTO對各國貿易政策制定權的干預等。
樓主先要決定自學那個部分的基本法,如需掌握基本國際法學知識,建議看看——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的紅皮書,一般的大學本科生都會用此教材;讀完1-2本基本教科書後再讀其他專門性的法學論著,循序漸進才能學好。
國際私法,特別是國際經濟法不是一般的難,掌握一些民法學,合同法學基本理論還是必要的。
Ⅵ 簡答題 國際商法與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法和國際私法有何區別
因此,按照大陸法系的法律部門劃分的思維進路,國際商法與國際經濟法的關系是明確的,區別是明顯的,邊界是清楚的。即使二者在某些領域存在一定交叉,這種交叉也是較少的。比較典型體現大陸法系國際法部門劃分思維特點的是國際商法學的主要創始人施米托夫。這位有著德國系統法學教育背景又在英國乃至世界取得輝煌成就的學者,在國際法部門劃分上,仍然保留和延續了德國人的思維慣式。
在施米托夫的《國際商法———新的商人習慣法》(1961)一文中,對於國際商法與國際經濟法的關系有這樣一段闡述:「國際商法不同於國際經濟法。後者是國際公法的一部分,而前者是私法的一個分支,但它又不從屬於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涉及的是多邊公約,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和國家之間的雙邊條約,如通商航海條約;國際經濟法還包括怎樣對待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國際商法調整的是在私法范圍內進行交易的國際商業法律組織。」[2](p.3)
施米托夫還有一段經典論述:「我們正在開始重新發現商法的國際性,國際法———國內法———國際法這個發展圈子已經完成。各地商法發展的總趨勢是擺脫國內法的限制,朝著國際貿易法這個普遍性和國際性的概念發展。」[2](p.12)這樣,與施米托夫所指的國際商法更為貼近的部門便是國內商法,而不是國際經濟法。正是基於此,施米托夫更著重於分析國際商法與國內商法之間的關系,並將國際商法界定為具有國際性的商法,享有商法的一般屬性,是商法的兩個分支,即國內商法和國際商法。[2](p.82)由此,國際商法與國際經濟法的區別便是較為明顯的:國際商法屬於私法范疇,國際經濟法屬於公法范疇。
盡管在若干年後,施米托夫等人所認為的國際經濟法屬於國際公法的一部分這一觀點,隨著國際經濟交往在深度與廣度上的不斷拓展而發生了改變,一些學者逐漸將國際經濟法視為獨立於國際公法的法律部門,或者將國際經濟法作為一個單獨的體系來研究。但是按照德國式思維所理解的國際經濟法仍然屬於公法范疇,具有經濟法的一般屬性。在德國教授彼特斯曼因(E-U. Petersmann)於1991年出版的《國際經濟法的憲章性作用和憲章性問題》一書中,就國際經濟法對國際經濟關系的憲章性作用以及發揮這種作用時所存在的問題作了深入剖析。該書中所稱的「國際經濟法」即是與國內經濟法相對應,與傳統的國際私法、國際公法相並列的,以關貿總協定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議為核心內容的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體系。
英美法系對於國際法層面上的法律部門的劃分,是從實務角度出發的,不注重區分公法與私法、國際法與國內法。英美法系的判例法體例和傳統也決定了其本身就沒有多少抽象的法律概念,也沒有建立像大陸法系那樣完整與自足的國內制定法部門體系,因此也不存在與已有的國內法律概念和制定法部門體系相互呼應與協調問題。
在英美國家,公法和私法的區分只具有學術意義而沒有法律部門劃分上的意義。[3](p.40~52)以美國為例,美國式思維對國際法部門的劃分是從具體到抽象,從實用主義出發,按照這種思維進路所理解和界定的國際商法便成了「國際商務中的
Ⅶ 國際法就業前景
國際法概念:國際法既是國際公法,舊稱"萬國公法「主要是國家之間的法律,即以國家之間的關系(包括國家與國際組織間的關系)為主要調整對象的有拘束力服人原則、規則和制度的總稱。
基本特徵:
1.國際法調整的不是個人之間或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系,主要是國家之間的關系。
2.國際法是國家之間的法律,而不是國家之上的法律,是各國公認的法律。
3.國際法的強制實施不是依靠集中的、有組織的暴力機關,而是主要依靠國家本身。
4.國際法的淵源主要是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
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①國家主權平等原則。
②不幹涉內政原則。
③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原則。
④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
⑤民族平等和自決原則。
⑥善意履行國際義務原則。
⑦國際合作原則。
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